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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全方位全省域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的基本思路和实现路径

发布时间:2019-08-22来源:澎湃新闻作者:陈建军 黄洁2540

在《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印发的大背景下,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制定了各自的实施方案,其中如何主动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形成一体化的合力,成为落实一体化发展纲要的关键环节。在今年621日召开的浙江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大会上,省委书记车俊同志强调,一定要确立全省域都是主角、没有旁观者的姿态和担当,主动接轨融入上海,全省域全方位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动各领域互动合作,扬长补短,使优势更优、长板更长、短板补长。贯彻省委省政府的“接轨”“融入”意图和担当,补上接轨短板,形成科学而又有现实可操作行的基本思路和路径具有重要意义。


浙江全面主动接轨的成果和存在的短板

浙江全面主动接轨上海的高站位包含全方位对接”和“全省域融入两个方面。我们梳理了近年浙江省各地级市(不计省级层面)和上海方面已经或正在开展的接轨工作,其中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已经有40多项(见表),由此可见全省各地级市正在积极推进与上海全面接轨,并以协议的形式确立了顶层设计层面上的接轨和具体领域的合作。但是对照全方位对接”和“全省域融入的要求仍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空间的不平衡,近沪地区[1]与非近沪地区[2]存在温度差。近沪6市和上海方面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占浙江地市层面协议的70%左右,而温州、丽水、衢州等非近沪地区和上海的合作项目数量仅为杭州、嘉兴的三分之一。虽然,仅用协议签订的数量来衡量各地接轨上海的行动质量有所偏颇,但是空间距离影响接轨效率是一个客观事实。此,需要进行全省域融入的空间实现路径设计,加快近沪地区和非近沪地区之间的空间走廊建设,规避非近沪地区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被边缘化的风险。([1]指杭州、宁波、绍兴、湖州、嘉兴、舟山六市。[2]指温州、金华、台州、衢州、丽水五市。

 表:浙江省各地级市在全面接轨上海中的代表性工作与协议

备注:近年来,金华市先后与金桥、张江、金山、虹桥商务区等地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其他地区均与上海市签订相关合作协议,推动顶层设计方面的接轨。

数据说明:本表仅含近年来各地级市下辖区县与上海下辖区县之间的协议及开展的工作,不含省级部门之间的。

数据来源:本课题组根据近年来媒体公开披露信息整理。

二是一般性合作和具体项目合作之间的不平衡。以现有的协议内容看,属于顶层设计的一般性合作协议较多,具体分类实施的合作项目较少,可见如何将顶层设计与具体实施的衔接仍需进一步完善。例如在产业接轨工作中,大部分地市都是以招商推介会的方式进行,导致签约的项目较为分散,未能发挥出规模效应。

三是具体合作项目间的不平衡,需要解决“系统集成”问题。在市级层面的接轨行动中,在具体的合作项目方面,各地市对产业合作,即招商引资具有较高的积极性,但在基础设施合作、科研创新和市场一体化(营商环境)方面,特别是在公共服务方面的接轨工作,相对较少,如何将产业合作和市场一体化(营商环境)以及科研创新合作,乃至公共服务的一体化紧密结合起来似乎是一短板,所谓全方位对接的关键是如何进行“系统集成”


浙江全面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的基本思路

我们认为浙江省全面主动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的基本思路可以概括为“构建通路,打造平台,练好内功”:

一是构建通路。要构建浙江全面接轨上海的空间廊道和通路,在空间上形成“点”,“轴”“面”的对接通道,解决省内近沪地区和非近沪地区“一体化”对接上海融入长三角的空间问题。

二是打造平台。打造能让政府和企业可以共同施力的政策和市场平台,打造浙江企业接轨上海的创新平台。平台主要功能包括,一是为发挥浙沪两地的合作创造空间机会,实现资源和利益共享,实现“1+1>2(或1*N>N)的效益;二是在政府的一体化政策支撑下,以市场为主要手段进行配置资源与分配利益,降低企业合作成本。

三是要练好“内功”,实现“长长互通,以长补短”。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实际上是一个“互通互换,共占共享”的要素资源双向流动过程,要使得接轨合作的双方都有积极性,需要浙江方面练好内功,增强吸引力,把握主动性,要通过发挥浙江的优势,做好我们的环境,创新我们的体制机制,拉长自身的长处,以己之长换人之长,实现以长补短。


浙江全面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的实施路径

1、打造点—线—面空间平台和通路,多极推动实现“全省域融入”

全省域融入,需要在空间上打造由“点—线—面”联接的,具有全方位多尺度空间特征的合作平台,实施多极推动的空间合作战略。

一是点对接。抓住浙沪合作和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的关健性空间节点,如长三角绿色生态一体化示范区、虹桥国际商务区、大小洋山港、以及平湖上海(临港地区)等一体化重点区域,(这些区域大多已被列入上海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的三大重点区域),将其作为对接上海的重点区域。特别建议在上海虹桥国际商务区建立具有空间嵌入形式的浙江—上海合作发展中心、“浙江—上海创业创新梦想小镇”或类似这样的发展共享的创新平台,助推浙沪两地的互通共融,合作发展,这种“飞地”形式的空间创新平台也将为浙江非近沪地区企业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提供空间可能。要突出制度创新,在保证企业税收两地共享与保持人员属地不变的前提下,以两地优惠政策共享为导向,鼓励浙江和上海的一流企业入驻,以打造创新空间平台为抓手,系统整合与发挥浙江在创新、商务、研发等方面的优势,同时迭加空间接近的有利因素,汇聚上海、长三角乃至全国全球的顶级人才。在“浙江—上海合作发展共享中心”内,以浙沪营商环境共享、公共服务共享、企业资源共享、数据信息共享、生产技术共享和人才共享为驱动,实践全新合作模式,实现浙江与上海的互利共赢。这种“飞地型”或“空间嵌入型”的合作模式也可以推广到长三角其他关键性节点区域,如苏州、南京、合肥等。

二是轴对接。以近沪地区为牵引,打造辐射全省域的四条发展轴线,带动浙江全省域,特别是非近沪地区与上海的接轨,进而辐射长三角全境。一是推动G60科创走廊向浙江腹地延伸,带动浙江中西部地区和上海的合作;二是构建从上海沿杭州湾直到台温的沿湾沿海联动发展轴,把接轨上海和浙江的大湾区建设连接起来;三是构建杭湖宁生态发展带;四是构建杭黄生态旅游产业带,把浙江的大花园建设充分融入与上海及长三角的全面接轨工作中。在这四条发展轴上,建议沿袭G60科创走廊的制度设计思路,分别确定牵头城市,在组织和制度上进行落实,形成项目推进体制和评价考核制度。

三是面对接。近沪地区与非近沪地区形成合力,实现“全省域融入”。在四大都市区和城市群层面上与上海实现接轨,加快推进浙沪一体化进程。建议杭州加快杭州都市圈的体制机制创新,以嘉兴、湖州等地要双向融入杭州都市圈和上海都市圈为抓手,以大湾区建设为行动依据,分层次、分科目整体切入浙沪一体化发展框架。如在基础设施一体化、科技创新一体化方面,生态环境治理一体化方面等向杭州都市圈、上海都市圈双向联动,而在营商环境一体化和公共服务一体化方面则遵循先易后难,先省内,后省外的两步走的方针。

2、以产业一体化导向,形成系统集成,实现“全方位对接”

浙沪之间最大的关联是经济关联,主要是产业关联。但由于两地发展阶段、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均有所不同,造成了产业发展格局上较大的差异性。同时由于地缘上的接近性,浙沪两地又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产业同构性。因此,产业合作就成为“全方位对接”重要突破口之一。浙江现有的产业可分成与上海的差异型产业和互补型产业两类。其中,互补型产业应该是浙江全方位对接上海的重点。互补型产业突出地表现在数字(信息)经济、海洋经济、金融产业等在浙沪两地均有较大生产优势的领域,代表着未来我国甚至全球产业发展的方向与趋势。对于这一类产业,浙江应加快与上海进行资源互换,强强合作,形成差异化发展和产业链分工格局,共同打造自主可控开放协调的全球价值链高地和控制枢纽。要特别强调面向全球竞争的产业合作与分工,而不是搞“窝里横”。对沪合作要突破单一的重视招商引资,推动产业转移的套路,强化“系统集成”的合作模式,将产业合作,与营商环境的一体化以及科创一体化紧密结合起来。

3、多层次组织保障,完善顶层设计与具体实施的衔接

要实现与上海和长三角的全面融入接轨,浙江应进一步创新合作的体制机制,构建合作平台,实施合作项目。要在长三角已有的三层四级的合作体制机制下,进一步完善促进政府间合作与市场主体优化资源配置相融合的制度设计。具体包括以下三个层次:一是在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组织架构方面,建议推动浙江有实力的企业主动牵头联络各方成立具有行业特征或产业链属性的长三角产业联盟或类似的组织机构,以构建产业发展协商协调平台,来破除要素流动的行政区壁垒,主导推动统一市场体系的完善。二是在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空间组织方面,建议浙江方面主动倡导建立覆盖浙沪乃至长三角全域的国家级开发区和高新区的协调协作组织,并将其作为长三角区域合作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构成部分,为推动浙江和长三角产业布局一体化进行制度创新。三是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对接方面,应突出强化交通等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领域全面接轨上海的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官产学一体化的公共服务联盟机构。作为现实步骤,首先可考虑构建浙沪之间的综合交通合作股份公司或类似的机构,加快浙沪间交通基础设施的一体化建设和管理,条件成熟时推向长三角全域。

(作者:陈建军,浙江大学区域与城市发展研究中心教授;黄洁,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研究员。来源:澎湃新闻。原文为浙江省社科规划办课题,发表在《浙江社科要报》2019年第6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