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班车注意事项

时间:2022-04-02浏览:10261

1.教师班车是根据本校教职员工上班、上课的乘坐量进行调度的,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乘坐教师班车,非上班、上课的教职员工尽量避开高峰时段乘坐,降低班车的超载风险。

2.乘客一律凭证(券)乘坐班车,工作人员将进行查验,上车乘坐时请主动出示或上缴。教职员工凭工作证、校园卡乘坐教师班车;学生凭本科生院教务处、研究生院培养处或总务处发放的乘车证(券)、助教证乘坐,并随带本人学生证、研究生证或校园卡备查;研究生凭研究生证乘坐研究生班车。其他专用班车请按时刻表中注明的要求乘坐。

教师班车在各校区内最后一个站点(紫金港校区为风雨操场站点的“学生开放点”),允许学生在司机给中间站点的老师或上课学生预留若干座位后仍有空座的情况下,凭学生证即可搭乘教师班车。

3.司乘人员请相互配合,维护班车运行秩序。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放射性等危险品上班车。禁止携带有异味的物品及活禽、宠物等危及或可能危及安全、卫生的物品上班车。大件物品(超过60CM *80CM)不允许带至车厢。车厢内请勿饮食。

4.由于上必选、辅修课等的需求变化较多,78号班车开课期间的专车安排,是开课前2天在校网“班车时刻表”中更新,不再另行张贴通知,请有关师生乘坐前查看,相关班车或趟次只在上选修、辅修课时运行。

5.学生乘车券是专门解决学生上必选课、辅修课等的部分交通问题而发放的,仅限上课时使用,不上课时请勿搭乘班车。学生在搭乘教师班车时,务请听从司机安排。

另外我们已发现假的乘车证(券),如若查获伪造或使用假乘车证(券)者,将移交学校相关部门作严肃处理。

8.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禁止超载,即班车是不能站乘客的,违者司机将受到处罚,务请乘客配合,在超载时改乘其他交通工具,敬请谅解。

9.班车运行是随实际情况作动态调整的,务请乘坐前查看浙江大学办公网“班车信息”。

10.相关文件“浙江大学班车运行管理办法”、“浙江大学班车意外应急预案(含处理相关联系电话)”,请在总务处网页“文件政策——后勤服务工作”中查看;“关于班车管理服务的几点说明”可在总务处网页“办事指南——其他说明”中查看。

11.希望广大师生员工继续支持配合班车的运行,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

1)浙江大学车队服务咨询、投诉,电话:8795154587952713

2)本科生院(涉及本科生教学用车),电话:88208639

Email:xkzx@zju.edu.cn

(3)总务处(班车管理),电话:88208698Email:zjghqb@zju.edu.cn



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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