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院长谈教改

发布时间:2001-12-18来源:浙江大学:求是新闻网

一、结合法学教育的实际,传播潘校长教育改革会议的精神,提出了教育改革的基本理念,即文科培养齐国之才,理科培养强国之才。法学院,要成为法学家的摇篮,法律家的基地。
    二、强调法学教育的开放性、国际性、时代性。
    三、要求法学院全体师生更新教育理念,在改革中坚持以学生为主体的原则。
    四、强调教育中的讨论性、研究性、批评性和个性化。
    五、在改革中吸收先进法学院的优秀经验,更新教育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