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十五”科技工作的针对性,科技部在各年度对全国及各地区科技进步跟踪监测的基础上,对“九五”全国及各地区科技进步进行了全面监测评价,并于日前公布了有关结果。评价显示,京、沪、粤三强鼎立的格局进一步强化;东北三省科技进步相对优势减弱。
据介绍,“九五”期间各地区围绕“科教兴国”战略,普遍加大了实施科教兴省(市、区)战略的力度,把通过科技进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放在突出位置。通过“九五”时期的发展,各地区的科技进步水平与自身比较均有较大提高。同时,各地因发展水平与速度差异,到“九五”末期,部分地区科技进步水平的相对位次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北京、上海、广东、天津、江苏位次未变,始终排在前5位,这5个地区既是我国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同时也是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要基地。福建、浙江、山东、湖北的位次有所提升,进入全国前10位的行列。此外,位次有所提升的地区还有陕西、湖南、安徽、海南、江西、青海。位次下降的地区有:东北的辽宁、吉林、黑龙江;中部地区的河北、河南、山西;西部地区除陕西、青海、宁夏、西藏外的其他8个地区。
通过对监测结果的综合分析可以看出,地区科技进步发展主要呈现出以下态势:
京、沪、粤三强鼎立的格局进一步强化。京、沪、粤位于我国北、中、南三点,三个地区的科技进步水平在“九五”期间始终居前3位。由于中央在京科技资源和科技投入的优势,北京的科技进步水平稳居全国第1位。近年来随着浦东开发及我国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上海在科技及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日益表现出强大的综合实力。广东虽然在科技人力资源等方面与北京、上海比较不具有优势,但由于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做支撑,使其在科技财力投入、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表现出越来越强的实力。从反映科技进步基本状况的主要指标看,三地区合计总量已占全国的30%左右,且“九五”期末与期初比较,大多呈现走强的态势。
沿海及部分中部地区科技进步水平上升较快。从全国科技进步的总体发展格局看,除京、沪、粤外,位于沿海的天津、辽宁、山东、江苏、浙江、福建科技进步基础稳固,投入和产出规模较大,科技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比较协调。其中天津、辽宁和江苏在“九五”期间一直处于科技进步总排序的前十位之内,山东、浙江和福建在“九五”的中后期也加入到前十位的行列。
“九五”期间,沿海地区的科技发展呈加快之势。福建从第11位跃升至第6位,且后几年稳居第6位;浙江省由第10位上升到第7位。另外,一些中部地区的科技进步水平也有较快提高。如湖北在“九五”初期的位次是第15位,到“九五”期末上升至第10位,湖南由“九五”期初的19位上升为期末的13位。
东北三省科技进步相对优势减弱。在“九五”期间,东北三省科技进步水平的排序分别是:辽宁省,第6、7、9、9、9位;吉林,第12、12、11、17、16位;黑龙江,第9、10、10、15、13位。三地区的总体位次都呈下降3—4位的态势。其主要原因是一些投入和产出指标下降或相对下降。
大部分西部地区科技进步水平相对下滑。“九五”期间,大部分西部地区科技进步水平的位次出现下滑。期末与期初相比,下降4位的有内蒙古;下降3位的有广西、云南、甘肃、新疆;下降2位的有贵州。从反映科技进步的一些主要指标看,投入、特别是财力投入相对减少,产出、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相对减缓,是导致西部地区科技进步水平与东、中部地区的差距产生扩大趋势的主要原因。在西部地区中,陕西和四川仍然是西部科技进步水平相对较高的地区。
监测结果显示,“九五”期间全国科技进步总体情况突显6个特点。
一是国家、地方、企业对科技投入持续增长。2000年我国R&D经费支出为“九五”第一年(1996年)的2.1倍(实际增长),R&D经费支出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由1996年的0.6%提高为1.0%。“九五”期间,国家财政科技拨款年均实际增长13.7%,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年均增长21.1%,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经费支出年均增长19.6%。
二是科技活动产出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九五”期间,全国发表科技论文年均增长11.5%,发明专利批准量年均增长46.7%,技术市场上技术成果交易额年均增长21.3%。
三是高新技术产业化势头强劲。“九五”期间我国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9.3%,占制造业增加值的比重由1996年的6.5%提高到2000年的10.4%;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年均增长48.2%,占商品出口额的比重由1996年的8.4%提高到2000年的14.9%;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年均增长22.6%,占企业全部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由1996年的10.1%提高到2000年的15.2%。
四是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态势已趋于形成。经济增长方式进一步向内涵型转变。在我国经济产出持续快速增长的前提下,综合能耗水平逐年下降,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综合能耗由1996年的2.0(标准煤)吨/万元降至2000年的1.4(标准煤)吨/万元。( 马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