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是世界艾滋病日。日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刘康迈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要营造有利于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环境。
笔者:艾滋病流行在我国分为传入期、扩散期、增长期三个阶段,那么我国现在正处于什么时期?
刘康迈:我国现正处于增长期。全国艾滋病疫情呈现四个特点:上升趋势明显、患病人数增多、艾滋病流行呈聚集性分布、经性行为和经静脉注射毒品感染的人数仍不断增加。截至2001年底,全国HIV感染者人数估计为85万。吸毒人数仍在增加、性乱人群未减少等是我国存在艾滋病大流行的危险因素。根据当前的发展趋势估计,到2010年我国艾滋病患者的预测人数将达到1000万。
笔者:您刚提到的预测数字是1000万,而防治中心的规划目标是150万人。您能结合当前的具体防治措施谈谈如何缩短这两个数字之间的差距吗?
刘康迈:我们要彻底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艾滋病防治的中长期规划。具体来说,就是要大力加强宣传教育,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宣传工作,力争使农村地区艾滋病的人均知晓率达到40%,大中城市达到70%,而在高危人群中达到80%。
笔者:在每年中央政府给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经费中,能有多大比例用于艾滋病的防御和控制?
刘康迈:现行的拨款体制并不是由中央直接拨款给控制中心,再由中心下拨给艾滋病防治所这种逐级拨款方式,而是采用国家专项拨款。比方说,2001年国家中央政府拨款1亿元用于我国艾滋病的防治工作,其中的一部分纳入我中心维持日常运作。目前,我们正在给中央打报告讨论有关治疗经费的问题,因为2001年的1亿元专项拨款只涉及艾滋病的预防,并不包含治疗方面的投入。
笔者:能就防治艾滋病的立法谈谈您的看法吗?
刘康迈:首先,立法要慎重。从其他国家和我国的部分省市的情况看,有些立法结果并没有与最初的愿望相吻合。比如,有些法律法规禁止艾滋病感染者到公共浴池、游泳池。这些都是没有必要的,因为这种正常的皮肤接触并不会传染艾滋病。相反,类似法律的制定只会引来更多的争议。其次,有些医学界人士对立法持有异议。他们认为“既然现在已经有传染病防治法,为什么还要单独为艾滋病立一个法呢?”“是不是为艾滋病立了法还要为肝癌立法?”因此,当务之急并不是立法与否,而是通过协调,修改、完善现存的与艾滋病预防有冲突的法律法规。我想这点显得更为重要。(宋扬 王彦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