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我国先后有三批18个部门所属248个科研机构进行体制改革,占到部门所属公益类科研机构总数的94%。这是记者从2月10日召开的部门所属公益类科研机构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科学技术部副部长李学勇介绍,248个公益类科研机构的改革为:按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管理,由国家重点支持的院所为89个,占原有机构数的36%,重新核定编制1.35万人,约占原有编制总数的20%?约占原在职职工总数的30%。转为企业的院所61个,占机构数的25%。其他机构通过并入大学、转为其他事业单位、转为中介机构等多种方式发展。
按照“试点先行、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原则,2001年11月,国土资源部等4个部门所属98个公益类科研机构率先启动改革;2002年10月,第二批农业部等9个部门所属107个科研机构确定了改革方案并开始实施;2003年底,第三批卫生部等5个部门所属43个科研机构的改革正式批复。
(2004-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