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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财政学系主任朱柏铭:政府预算需要更多监督

发布时间:2005-09-28来源:作者:5570


    浙江省2004审计查出各类违纪违规资金127.72亿元,折射出政府预算监督和预算管理缺位的问题。对于如何构件健全的监督体系,浙江大学财政学系主任、财政研究所所长朱柏铭教授接受了《第一财经日报》的采访。
    
    朱柏铭认为,政府预算形式上记载的是政府的收支,实际上反映出政府部门的职能范围。在一个预算年度内,政府部门提供了哪些服务,消耗了多少经费,有多少通过税收补偿,还有多少赤字,这些赤字通过什么方式来弥补,这些问题都必须向社会公众作个交代,并接受公众的监督,即必须要有政治制度的约束,“否则,政府部门就可能随意对企业和个人征收税款,或随意使用税款,结果可能是税费过多、经费浪费、赤字巨大、债务累累”。
    
    朱柏铭说,按法律规定,政府预算必须经过人大批准,预算的调整,也必须经财政部门提出,人大常委会审批。在这个框架下,政府无权批准财政的具体支出,财政部门也仅仅是预算的具体执行机构。现在政府可以改变预算,根子在于缺乏强有力的预算监督,要将人大对政府财政的监督,由程序性监督,转为实质性监督。国外的议会,财政监督是一项日常工作,例如美国国会的会计局有2500人之多,还有预算委员会、拨款委员会等机构,大额的拨款支出,还需进行议会辩论和投票。目前,广东省财政厅正与省人大实行计算机联网,这是一个好的开端。
    
    “为使财政具有公共性,立法部门必须对政府预算进行硬约束。强化预算约束,固然需要行政部门编制出完善的预算案,同时更需要立法部门改进对预算的监督,即加强预算管理。”朱柏铭认为,目前的政府预算仅反映预算内收支,预算外收支、制度外收支都未能反映。预算外资金既然是财政资金,就必须纳入政府预算。游离于预算之外,就逃避了人大的监督。而“制度外资金”更让人费解,每个部门都搞创收,社会就难免出现许多扭曲现象。
    
    朱柏铭表示,要从根本上规范预算管理,必须考虑将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分离。当前在实行部门预算,各部门都会多申请金额,因此预算经费的核实是一件费时费力的事,必须增加预算编制人员。此外,预算资料要详细,预算越详细,人大与政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就越低。
    
    朱柏铭对改进人大监督和加强舆论监督也提出了看法。他认为,人大代表要懂预算,因为人大代表就是纳税人代表,责任大于荣誉。加强舆论监督则对媒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报记者 宗新建 发自杭州 2005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