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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浙江”建设着力点在哪里

发布时间:2006-02-16来源:作者:2164


    本报杭州2月15日讯(记者苏晓春通讯员王晓玮)“法治浙江”建设要突出哪些重点?如何推动“法治浙江”建设再上新台阶?今天下午,来自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和民进省委会的省政协委员和部分法律专家,围绕“法治浙江”建设纷纷建言献策。
    
    “‘法治浙江’建设应当与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相结合。”省政协社法委副主任、浙江大学副校长胡建淼提出,在提倡自主创新的今天,“法治浙江”建设也应当与时俱进,及时研究这一进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结合浙江实际积极探索总结,保障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沿着法制化轨道前进。
    
    “‘法治浙江’建设,不仅要求老百姓守法,政府部门更要依法行政,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省政协常委、浙江大学比较政治与公共管理研究所教授陈剩勇认为,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强调建设责任政府是“法治浙江”建设的重头戏。
    
    省政协委员、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主任宓雪军则认为,要充分发挥律师在“法治浙江”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要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更要优化律师的执业环境,建立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终身教育体系和法律人才培养机制。”
    
    另据了解,在今年省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民进省委会的省政协委员就向大会提交了《“法治浙江”应成为我省发展的战略目标》的建议案,并被列入大会发言。建议案提交后,引起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
    
    2006年0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