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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云鹤代表:降低专利申报费用 延长年费减缓时间

发布时间:2006-03-16来源:作者:3415


    新华网浙江频道3月10日电 (记者张乐)专利保护是鼓励促进自主创新的重要手段,但高额的专利保护费用却让许多申请者望而却步。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大学校长潘云鹤大声疾呼:降低专利申报费用,延长年费减缓时间。
    
    专利日涨负担日重
    
    一方面专利数量不断增长,一方面经费负担日益沉重。据有关部门统计,至2004年底,国内受理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类专利申请总量达到228万件,授予专利权125万件,其中国内的申请、授权量在82%以上。但是随着授权专利的不断增多,专利权人维持专利的费用负担却越来越沉重。
    
    潘云鹤说,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目标之一是促进我国的专利拥有量的迅速增加,但专利的年费已成为当前中小企业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技术创新的沉重负担。根据国家现行的专利收费标准,一个发明专利维持20年的平均年费在4000元左右。而国内很多机构和单位如浙江大学的发明专利有上千件,照这样计算,学校每年需交纳的专利维持费就在400万元左右。“这无论对企业还是科研院校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费用减免认定难
    
    尽管国家有规定对确有困难的单位和个人的收费可以实行部分减缓,但在实际操作中对“困难”认定的要求较苛刻。潘云鹤介绍说,有关规定认为,企业需连续亏损才算“困难”,而两个以上专利权人共同申请就不算“困难”。再者,就算认定了“困难单位”也只能对授权后,前三年的年费部分减免。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及科研单位正处于发展时期,过高的专利保护费用将成为制约创新发展的瓶颈。潘云鹤说,当前企业愿承接的专利转让实施要求见效快、效益高,但有很多具有潜在商业价值的专利短时期并不能产业化,必须经过进一步完善方能实施。如高校和科研院所一些基础性较强的发明专利,需要较长的实施转让期,如果维持费用太高,被迫放弃专利权则非常可惜。
    
    专利年费额度要符合国情
    
    虽然专利年费作为经济杠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专利权人放弃没有经济价值的专利权,有其合理性。但潘云鹤认为,其额度多少也要符合我国的国情,适应不同的发展时期和经济水平。因此,潘云鹤建议,应扩大减免专利费用的对象,扶持国内中小企业。他援引一项国内9个单位发明专利的法律现状调研结果说,这9个单位在1991年至2002年间授权发明专利1161件,到2005年底自动放弃专利权的专利为838件,专利衰减率达72%。其最主要的原因是未缴纳专利年费。这样既增加了企业负担,也损失了知识产权。基于上述矛盾,潘云鹤建议适当降低专利年费,或设立专利支持基金,保证专利的持续有效,对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利年费减缓期由三年延长为五年或六年。
    
    (200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