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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模式”值得期待

发布时间:2006-07-12来源:作者:2451


    浙江大学与素有“鱼米乡”、“丝绸府”之称的湖州合作,双方以各自的科研、人才、信息和区位、产业、资源等优势“入股”,以项目建设为核心,市校共建新农村示范区观察
    
    6月下旬,浙江湖州市持续高温。自称是“浙大和长兴联络员”的史锋那些天就在湖州长兴县,他负责的“泛长三角地区珍稀濒危园林植物种质资源库”项目,是浙江大学生命科学教学教研基地的新建项目。
      
    史锋是浙大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去年10月挂职长兴,担任县科技局副局长,开始在浙大和长兴之间奔波。除了那个基地建设,他还同时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药用植物繁育栽培与产品深开发基地”等项目的落实。
      
    就在不久前,湖州市与浙江大学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共同建设一个新农村建设示范区。目前,浙大和湖州的合作项目已超过100个,数十位像史锋这样的浙大科研人员直接参与技术研发和指导。
      
    一次“全面的、长期性的、战略性的合作”
      
    根据双方协议,这将是一次“全面的、长期性的、战略性的合作”。浙大与湖州将围绕建设省级实验示范区,重点构筑科技创新服务、人才支撑、体制机制创新3个平台,实施产业发展、村镇规划、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素质提升、社会保障、城乡综合改革八项工程,争取在探索新农村建设推进机制方面先行一步。
      
    “湖州确立在杭湖宁发展带的中间崛起战略,争取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三农’是一个重要突破口。”湖州市委书记孙文友说,“正因为此,我们与浙大的合作,一开始就得到省委、省政府的重视。”
      
    地处南太湖的湖州,农业基础得天独厚,具有新农村建设示范的良好条件。浙江大学是一所综合性、研究型的知名学府,在“三农”理论研究、新农村建设关键技术研究与推广、人才培养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这,也为双方的合作创造了条件。
      
    湖州市发改委主任李建平说:“湖州要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光靠自己是不够的,需要社会各界尤其是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大力支持。与浙大共建实验示范区,就是基于这样的设想。”
      
    其意义不仅在于提供一个建设范本
      
    德清县雷甸镇杨墩村,最近被农业部确定为浙江省惟一的省部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杨墩村生态优势明显,前几年提出了“打造全球生态500佳”的口号,并力图借助本地上千年的枇杷种植优势,全力发展观光农业。
      
    “按我的理解,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应该是现在村民每家每户自己做不了、做不好的事。”杨墩村党委书记鲁玉根说。“形成区域产业优势、加强科技创新支撑、村庄规划建设、提高农民保障体系等等,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帮助。”
      
    湖州市委农办副主任姚红健认为,新农村建设要取得成功,就要从根本上变革农民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改革现有的农村管理方式。这次市校共建实验示范区,需要探索的领域不少,科学技术与体制机制两个创新平台的建设,则更具有实验意义。
      
    谈到下一步与湖州的合作,浙江大学副校长朱军表示,浙大首先要搭建一个组织体系,并成立科教兴农推广中心,出台政策鼓励教职员工共同做好这件事。一个地级市全面进行新农村建设的试点,其意义不仅在于提供范本,更重要的是在新的发展时期寻找发展路径。
      
    史锋也认为:“我们目前进行的校地合作,旨在探索一种适合高校与地方及企业共同发展的多元化模式,为今后高校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作用当一块铺路石。”
      
    寻找发展新路径的尝试
      
    最近,中央党校副校长、“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在浙江的实践与经验”课题调研组组长王伟光教授来到湖州。“湖州与浙大合作的市校共建模式,是中央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在地方的一个生动实践。”他认为,市校合作可以达到优势互补的效应,从全国来讲具有示范作用。“湖州市在实践中一定能创造出新农村建设的‘湖州模式’”。
      
    同样对此感兴趣的,还有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6月19日,他在听取湖州和浙大负责人的介绍后说:“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从实际出发,不断探索创新,加快建设步伐,为农民生产生活创造更好的条件。共建实验示范区,对于湖州和浙大意义都很大。”
    
    (王伟健 叶福明 路 平)2006-07-12 第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