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学院学生进浙大“门槛”高了

发布时间:2006-09-22来源:


    昨晚,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为2005级转入浙江大学的27名学生举办欢送座谈会,部分优秀学生代表和同学们分享了学习经验。据了解,这批学生是城市学院修订《转入浙大学习实施细则》的首批受益者。今年,城市学院首次修订沿用了七年的“细则”,取消一些成绩限制,并增加面试环节和试读机制等新要求,提高了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要求。
    
    新“细则”推荐范围扩大到当年所有在籍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规定每年从一年级学生中推荐同级学生总数0.5%-1%(原数据为1%)的学生,从二年级开始转入浙江大学相关(相近)专业继续学习。推荐期也相应缩短。
    
    推荐条件方面,新“细则”取消了对数学、英语、计算机课程成绩高于80分(理工科类学生必须通过英语四级)的限制。但同时增加了一些要求,如高考入学成绩必须在普通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必须参加浙大一年级相关专业课程(理工科类的学生考数学类和物理类课程;文科类学生考数学类和大学英语课程)的考试,且成绩合格;必修课成绩没有出现过不及格等。
    
    此外,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要求由原来的“课程成绩总平均分须高于80分,或在专业排名前3位”放宽至学习成绩优秀,在专业排名前10%,更加科学化。
    
    新“细则”在推荐程序上还增加了面试环节。“我感觉面试更多的是在考验你的自信。”城市学院信息技术专业的许一帆同学说,当时他所在专业有4个同学参加了面试,最终录取了2个。“面试时,三位老师一个看着窗外,一个盯着桌上的个人资料,还有一个朝你微笑。他们提的问题面非常广,包括专业知识、个人情况、业余生活等等,感觉就像是求职面试一样。”许一帆说,刚刚大一结束,很多同学都没见过这个阵势,如果没有足够的自信,表现不沉稳,很可能就败下阵来。
    
    据城市学院副院长庄华洁介绍,加入面试环节,对学生的考验就更多了,“学校不仅考察他们的专业情况,还要通过面对面接触来考察个人综合素养。包括应变能力、言谈举止等等”。
    
    新的“细则”中还增加了试读制。根据浙江大学文件要求,被批准转入浙江大学的学生须先试读一年。一年后达到浙江大学课程教学合格要求的,转为浙江大学正式学生。不能达到要求的学生将被退回城市学院原所在专业继续学习。被批准转入浙江大学试读的学生,试读期内仍为城市学院学生,学费按城市学院标准由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收取。转为浙江大学正式学生后,按浙江大学的收费标准收取。
    
    (通讯员 李康 记者 艾丹青) 2006-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