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制下如何实施本科生导师制

发布时间:2007-09-11来源:作者:4397


    自2002年开始,浙江大学以学分制的全面实施为契机,通过个体导师制(“一对多”形式)和导师组(“多对多”形式)两种形式,在本科生中实施导师制。从学生调查的结果来看,77.3%的学生认为导师对自己的成才和发展有帮助。  
    
    本科生导师制应因校而异  
    
    根据浙江大学和其他一些高校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经验,结合我国高校实行学分制各有特色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应该视不同高校,采取多种不同的模式。  
    
    双师制。在全面推行学分制的过程中,学生工作在落实辅导员工作制的基础上,实施以“本科生导师制”和“班主任制”相结合的“双师制”。长期以来,我国高校学生工作实行以班级为基础的管理,但学分制条件下学生的班级功能已经发生新的变化,“同班不同学、同学不同班”的现象普遍,因此,为适应这种变化,有条件的高校可以在学生进校时,既派班主任,也派本科生导师,低年级以“班主任制”为主,高年级以“本科生导师制”为主,两支队伍相互配合,相互补充。  
    
    全程本科生导师制。在研究型、综合性大学,可以将导师制与班主任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全程本科生导师制。在这些高校,学生一进入大学就可以跟随导师,进行研究型学习。同时可充分利用博士、硕士研究生资源,参与导师的工作,指导本科生的学习和生活。不同层次的学生通过共同的导师联系起来,互相学习,合作研究,形成本科生、研究生、教师三者间密不可分的联系。这不仅是对高校智力资源的充分挖掘,而且可以促进学校科研和学术环境建设。  
    
    优秀本科生导师制。在师资较为紧张的教学型高校,可以在高年级学生或优秀学生中实行本科生导师制,根据师资和科研条件,采取导师与优秀学生“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模式实行本科生导师制,以满足部分学有余力的优秀学生更深入地研究本专业的要求。  
    
    落实本科生导师制需制度保障  
    
    学分制条件下的本科生导师制主要内容包括双向选择、定期联系、指导选课、科研训练、社会实践、论文报告会等。制度的建设主要包括导师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考核等方面的内容。  
    
    明确本科生导师工作职责。应根据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学生成才规律明确规定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职责,包括引导、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具体指导学生在学分制条件下选课,认真指导学生的科研实践、社会实践、读书报告、论文写作等教育教学环节;以及积极为本科生进实验室、资料室、参加科研课题等创造条件等。  
    
    选派高水平的优秀教师担任导师。本科生导师应当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严于律己,为人师表,保证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指导学生;了解高等教育规律和青年学生成长规律,热爱学生,具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一般要求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有独立主持科研项目的讲师;在研究生较多的院系也可吸收研究生、以本科生导师小组的形式指导本科生。  
    
    明确导师工作的考核和相应的待遇。根据浙江大学的经验,学校每学年应组织对本科生导师的考核,在考核基础上评选优秀本科生导师,对不合格的导师要及时更换,考核结果要与教师晋升、聘任挂钩。导师指导本科生的工作要计算教学工作量。同时应建立学生成果登记制度,对本科生在导师指导下获得的成果应登记并存档,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同时要对其导师进行奖励,体现对其工作成果的认可和尊重。  
    
    在学分制下完善本科生导师制  
    
    实施本科生导师制是学分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以下一些问题是包括浙江大学在内的全国所有高校在实施本科生导师制过程中关心的问题,需要各高校在实践中加以完善。  
    
    导师与辅导员、班主任协调配合。本科生导师制是伴随着学分制而产生的,导师工作的重点是通过学业指导,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和成才目标,帮助学生了解专业发展情况。辅导员和班主任则应根据其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涉及学生教育和管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创新指导模式。导师充分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兴趣、特长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是本科生导师制有效实施的关键。这就要求高校创新本科生导师对学生的指导模式,加强高水平教师与学生的交流,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在导师指导形式上,可以“一对多”,也可以“多对多”。在导师与学生的交流方式上,既可通过“学校导师工作日”开展师生面对面的交流,也可利用电话、互联网等现代通讯手段加强沟通。  
    
    发挥学生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本科生导师制的有效实施,除了导师的因素外,更重要的因素是学生自身。为促进导师与学生交流,在倡导导师找学生交流的同时,也应要求学生主动找导师交流,主动与导师预约时间请教问题,发挥两方面的积极性。通过多途径、多渠道的师生沟通和交流,改善师生关系,形成良性互动,促进本科生导师制的有效实施。   
    
    (费英勤/浙江大学学生工作部部长)2007年9月11日第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