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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教授研究一种新的解决模式

倒按揭养老

发布时间:2007-10-29来源:作者:3579


    昨天上午,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在文新街道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柴效武教授在新金都社区做了第一期金融知识讲座——《“以房养老暨倒按揭”制度研究》。
    
    中国老人端着金饭碗讨饭吃
    
    讲座前,柴教授将几个老太太的故事重新演绎了一下:中国老太太一辈子辛苦,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好不容易熬到晚年,用攒的钱买了房子,享福没多久就过世了;美国老太太年轻时贷款买房,一边住一边还贷,直到去世;第三位老太太——也就是柴教授研究的课题,年轻时也是贷款买房,但60岁前就努力把贷款还清了,然后晚年以房养老,颐养天年。
    
    “中国许多老人生前过得很辛苦,死后却留下大量房产,属于端着金饭碗讨饭吃。”柴教授说,中国老龄化问题已经很突出,估计到2040年,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会占30%,大城市会更多。“能否将遗留房产的价值在生前使用,是一个很值得关注的社会现象。”
    
    “四二一”家庭
    
    子欲养而力不支
    
    目前有三种养老方式:儿子养老、票子养老和房子养老。柴教授分析这三种养老方式,“子女养老在老人精神与生活起居的照料上可发挥作用,但儿女不一定都孝顺,尤其是‘四二一’家庭,即使儿女很愿意赡养老人,但在能力上也是问题;票子养老可最直接使用,不必变现套现,但贬值的因素也很难预料;房子养老最听话又实用。”
    
    60岁后将房子倒按揭养老
    
    “人们从25岁结婚成家,到预期寿命75岁,共计50年。住房寿命周期,在一般情况下,大致在50到60年间,长于家庭的周期。”柴教授说,人们在30-40岁时购买住房,去世后,不再需要任何经济支出,留下来的房子却还有相当的价值可以利用,以房养老就是要用这种房价、地价的残余价值,提前变现,满足退休后养老的需要。
    
    他的基本思路是这样的——
    
    中青年期按揭买房,并于60岁前还清;

    
    退休时将住房的产权通过某种融资变现的手段和机制,出售给某特定机构,使用权继续归自己并长期居住;
    
    住房出售款由特定机构管理,在老人存活期间分期支付作为老人的养老费用;
    
    老人过世后,将住房使用支配权完全交还特定机构拍卖处理,特定机构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柴教授说,这种模式在国外已经有了,但国内目前还没有金融机构开展这项服务。
    
     朱小红 2007-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