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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通过浙江省2008年“平安校园”复查

发布时间:2008-06-05来源:作者:31891


    6月5日,浙江省综合治理委员会组织专家组来到浙江大学,重点复查浙江大学对在“平安校园”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情况。在听取了有关工作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后,专家组一致认为,浙大的平安校园工作整改到位,制度严格,措施有力,在维护校园稳定方面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2007年12月底,浙大接受并通过了浙江省“平安校园”考评专家组的评估,获得了“平安校园”称号。根据浙江省“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相关要求,专家组在6月初对全省获得2007年度“平安校园”称号的5所高校进行复查,复查以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和实地察看的方式进行。
    
    据了解,自“平安校园”评估后,浙江大学根据考评组专家的意见,严格对照《浙江省高等学校“平安校园”评估标准》开展了自查和整改工作,加大了消防安全的管理力度、加强了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并于5月起,开展了“以人为本、科学治理、安全发展”为主题的校园安全综合治理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推进校园治安、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三大专项整治活动。浙大副校长张土乔从工作举措、整改成效、现阶段存在问题及下一阶段努力方向等四个方面作了工作汇报。
    
    浙大党委常务副书记陈子辰在汇报会上讲话。他表示,学校将以更加务实的方式对待平安校园建设,把安全责任制等各项管理机制切实落到实处,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和制度防范的“3+1”防范体系建设,完善长效机制。
    
    (石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