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创名城名校美好未来

发布时间:2008-11-27来源:

    
    “国有成均,在浙之滨。”1897年,在国人图强变革的风云年代,浙江大学的前身——求是书院在杭州西子湖畔诞生了。求是书院是中国近代效法西方学制、最早创办的4所新式高等学堂之一,而它的创办者正是当时的杭州市“市长”——杭州知府林启。
      
    当时间跨入21世纪,名城名校的新交融、新发展呼之欲出。杭州要打造“生活品质之城”,成为世界名城,就必须有一座国际知名大学作依靠。对杭州而言,浙大是“智囊团”、“创新源”、“人才库”,是杭州经营城市、走向世界的“金名片”。浙大要打造“东方剑桥”,成为世界名校,同样离不开杭州的坚强支持。对浙大而言,杭州是“发展源”、“创业园”、“生活区”,是浙大成为世界一流大学的“根据地”。
      
    共同的目标,互补的优势,让杭州和浙大这对天然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走上了一条强强联合、共兴共荣的合作之路。从2001年开始,杭州与浙大开展了全面、长期、稳定、特殊的市校战略合作。杭州市和浙江大学战略合作促进委员会、共建“和谐杭州示范区”、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浙江大学亚太休闲教育中心……一个个复合主体,为杭州市和浙江大学战略合作提供了实实在在的载体。在杭州市和浙大战略合作委员会的统领下,各类项目合作组织不断涌现,呈现了多层次、多维度、多元化、多功能的发展格局。其中,既有针对全局发展的,又有针对具体事务的;既有市校双方合作的,又有多方共建的;既有柔性的虚拟合作,又有刚性的实体发展。
      
    市校战略合作的机制创新
      
    2000年12月,随着《杭州市和浙江大学关于加强战略合作的若干意见》下发,杭州和浙大的大范围、深层次市校合作的序幕拉开了。紧接着,一个承担着推进、落实市校战略合作的最高执行机构——“杭州市和浙江大学战略合作促进委员会”成立了。
      
    战略合作促进委员会由杭州市委书记、浙大党委书记担任主任,杭州市市长、浙大校长担任第一副主任,杭州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浙大有关领导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双方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战略合作促进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市校合作工作的全面综合协调;并下设发展战略和规划合作组、科技和创业合作组、人才和教育合作组、建设和后勤合作组4个专门工作组,分别负责有关合作具体事宜,按照小组性质,由市校双方对口部门共同组成。2006年新增了新农村建设合作组和发展现代服务业合作组,2007年又增加了医疗卫生工作合作组,从而使专门工作组数量增加到了7个。战略合作促进委员会每年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交流总结合作成果,确定下一步工作思路与计划。战略合作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合例会,掌握各组工作情况,协调合作中的有关事宜。
      
    杭州市和浙江大学战略合作促进委员会是统领市校战略合作的最高机构,是不断催生其他合作主体的“孵化器”,是促进市校战略合作不断发展的“加速器”。战略合作促进委员会的成立,建立起了市校合作的日常工作机制、项目协调机制、促进提升机制。主要领导的挂帅参与,给了市校合作一个全新的高度;杭州市相关部门和浙大对口院系的组合,确保了市校合作措施的贯彻落实。战略合作促进委员会的运作,带动了市校合作从临时性合作转变为长期性合作,从单一性合作转变为全方位合作,从一般项目合作转变为大项目合作,从自发性合作转变为有组织合作。
      
    在战略合作促进委员会的不断推动下,市校合作不断登上新的高度。市校科技合作成效斐然,共建了多个重点科技合作平台,浙大与杭州企业科技合作所申请、授权的发明专利占杭州全市的65%以上。市校人才培养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杭州和浙大合办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356”培训工程结出了丰硕的成果,浙大城市学院的教学质量和社会声誉不断提高,浙大支持杭师大教师队伍建设上了新的台阶。基础设施建设成绩显著,一座现代化、网络化、园林化、生态化的大学校园——浙大紫金港校区迎来了莘莘学子,“和谐杭州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
      
    城市发展与高校建设有机融合
      
    迈入新世纪以来,如果说杭州市与浙江大学大项目合作的“第一次握手”以建设浙大紫金港校区为标志,那么“第二次握手”的标志,就是在更高层面上共建“和谐杭州示范区”。共建“和谐杭州示范区”,就是为了寻找和谐社会理念在城市空间上的实现形式,寻找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最大“公约数”,寻找城市总规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最佳结合点,搭建杭州与浙大战略合作的新平台。
      
    “和谐杭州示范区”分核心规划区、协调发展区、规划影响区3个圈层,面积分别为31.2平方公里、64.7平方公里、188平方公里。“和谐杭州示范区”以建设“概念浙大、湿地公园、孵化基地、水乡都市”四大功能为重点,目标是建设成杭州乃至长三角的和谐社会引领区。
      
    为推进杭州和浙大双方合作共建“和谐杭州示范区”,市校成立了合作共建“和谐杭州示范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杭州市委书记、浙大党委书记担任组长,杭州市市长、浙大校长担任第一副组长,杭州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浙大有关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双方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创业创新组、基本建设组、联络组。同时根据市校领导确定的“和谐杭州示范区”双方合作共建重大项目,分别建立相应的市校工作班子,加强项目管理,保障项目实施。
      
    共建“和谐杭州示范区”以众多大项目为载体,将城市发展与高校建设有机融合在一起,整合了市校资源,统一了市校利益诉求,是市校战略合作中的“牛鼻子”、“撒手锏”。目前,“和谐杭州示范区”共有7个在建项目、8个启动项目和7个预备项目,总投资近230亿元。其中,17个项目都会在近两三年内实施或开工。我们相信,一个“流畅、水清、岸绿、景美、繁荣”、“宜学、宜文、宜游、宜业、宜居”的“和谐杭州示范区”,将展现在世人面前。
      
    “天堂硅谷”中的创业者乐园
      
    走进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迎面而来的是优美的园林环境与现代感十足的建筑,淡泊宁静的意境与强烈的现代气息交融而生。2001年10月,占地1700余亩的浙大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工程在杭州老和山麓全面启动。从此,在“天堂硅谷”中,多了一个由政府、大学悉心构筑的创业者乐园。
      
    浙大国家大学科技园由浙江省、杭州市和浙大联合共建,是全国首批22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之一。浙大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领导小组由浙江省、杭州市、浙大的领导组成,宏观指导科技园的建设。浙大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科技园的发展规划,领导园区建设与发展,负责落实有关的优惠政策,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与园区企业的关系。浙大科技园建设有限公司是科技园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的主体,以市场机制和企业化运作具体负责实现科技园的各项功能。
      
    经过近7年的建设,浙大国家大学科技园内注册企业已有420多家,注册总资本超过15亿元,员工总数超过8000人,其中科技孵化企业260多家。同时还新建或引进了20多家中介机构和3家风险投资公司,为创新创业服务。园区科技企业技术领域分布广泛,其产业化项目主要有数字电视核心芯片、高亮度数字化液晶背投影光学引擎、计算机软件、自动化控制、仪器仪表、生物技术、新材料和基因种业等。
      
    浙大国家大学科技园这一复合主体的创新之处在于,以既是管理者又是经营者的项目推进组织,实现了政府与高校的宏观合作到经营运作的层层过渡,直接推动了科技成果的转化。这一模式充分发挥了浙大的品牌、知识优势,将杭州实现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与高校成果转化需求很好地统一了起来,实现了政府、高校、企业的优势和力量的有机整合。
      
    继承名城名校优秀血统的高等学府
      
    9个学院,35个本科专业,70余个专业方向;占地1000余亩,校舍面积40余万平方米;全日制本科学生12000余名……你能想象这是一所建校历史不足10年的高校吗?这就是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一所继承了名城名校优秀血统的高等学府所展示给我们的“杭州速度”、“浙大速度”。
      
    浙大城市学院是教育部和浙江省政府批准设立,由浙江大学、杭州市政府合作办学,并与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共同发起创办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作为一所办学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密结合的新颖都市型大学,浙大城市学院依托浙大的综合办学优势,发挥独立学院体制机制优势,按照现代大学管理模式运行,全方位服务杭州城市发展。
      
    拥有了杭州的政策支持,分享了浙大的教研资源,借助了名城名校的品牌效应,浙大城市学院发展日新月异。在办学方向上,学院形成了务实的“按社会需求设专业,按学科打基础,按就业设模块,使学生横向可转移、纵向可提升”的培养体系;在学科建设上,学院已拥有4个市级重点学科、3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和26个科研开发机构;在人才队伍上,学院建成了一支德才兼备、师生比匹配、专兼比合理、学科结构优化的师资队伍;在支持杭州建设上,学院主动融入杭州发展战略和各项事业。
      
    “依托浙大、立足杭州、服务浙江”,发挥名城效应,分享名校资源,浙大城市学院将杭州人才需求与浙大人才培养优势完美结合了起来,真正实现了办学与城市发展的统一,走出了一条成功的发展之路。
      
    与高校合作,是每个城市发展的必然选择。然而,因为有了“架构多层复合、成分多方参与、角色多样互补、目标双重统一”的复合主体作为载体,杭州和浙大才能为全面、长期、稳定、特殊的战略合作关系找到实实在在的落脚点,才能将潜在的需求变成具体的合作,将潜在的资源转变为实实在在的双赢,真正走上了共兴共荣之路。
    
    (杨正宇 赖小科)2008-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