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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宝泉:科研经费分配改革应当“提速”

发布时间:2010-10-25来源:中国教育报作者:陈宝泉3812


    近日,有关科研经费分配体制改革的话题很热。有学者通过媒体列举出种种怪现状,比如政府部门官员在科技决策、科研经费分配上权力过大,经费审批透明度不够,庸俗的人际关系影响公平,“小钱大审、大钱小审”等。与学者们交谈,大家都认为从财政渠道划拨的科研经费快速增长,使得这些问题、争议凸显,也使得改革分配模式的呼声日益急迫。
    
    
目前我国科技研发项目分为自由探索和国家任务两部分。自由探索项目的立项程序是先由学者提出申请,再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组织专家评审,程序严格。专家们认为其公正性已不亚于国际学术组织,所以尽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经费不多,但是获得者都引以为荣,作为自身科研实力的标志。而国家任务项目,资金量很大,远远多于前者,但从立项、审批,到资金分配,似乎在程序、制度的严格性与公平等方面却存在较多争议。这就是有些学者所说的“小钱大审,大钱小审”。
    
    
迄今为止,我国的科研事业还处于奋起直追的状态,企业、行业、国家层面亟待解决的问题很多,因而以“计划”、“工程”名义集中力量完成国家任务,就成为组织研发的主要形式。这种做法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在某些领域投入大量资金、力量的“计划”项目没有搞出批量生产的产品,反倒是一些没分到经费的民间中小企业开发出占有世界市场很大份额的产品。因此,在国家任务项目方面,不但要引入专家评审、同行评议的机制,还要引入类似于建设监理制度的研发监督机制,改变目前花大量时间和精力去争项目、分经费,钱分下去怎么花、干得如何反倒没人监管的现象。
    
    
在项目评审、经费分配机制上,国际上通行的原则是裁判员、运动员不能兼任,科技发展计划的制定者不能同时是参与者,在其中获得经费。我们在资源配置上的改革应遵循这一原则,减少对权威的倚重,强化同行评议机制。我们应强化科技部门在政策、咨询方面的作用,淡化其在经费分配方面的权力,以杜绝权力寻租,减少腐败的发生。
    
    
曾有学者提出,建设以企业为主的自主创新体系。但笔者认为,这在现阶段还仅仅是一种发展方向,因为我国企业的科技创新机制还亟待健全,研发实力还亟待提升。这从近几年国家科技大奖的结果中可以看得很清楚。以2009年为例,三大科技奖通用项目高校获得的奖项占到64.8%,而高校获得的国拨科研经费一直没超过10%;技术发明奖项目本应大多出自企业,但是近年来这个奖项超过一半由高校包揽。
    
    
作为研发主体,企业应该加大对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即自筹经费搞研发,而不是从财政渠道取得经费。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得新技术是企业应有的职责,企业自身实力不足,拿到项目、经费后再包给院所、高校,这在程序上是本末倒置,很难保证把钱用对地方。
    
    
当然,科技研发最终目的是将成果转化成生产力,提升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在现阶段企业、行业仍然有大量共性问题需要解决的情况下,我们应该成立科研攻关机构,由经济、法律、知识产权方面的专家组成,资金由国家、行业共同筹措,选择合适的专家、团队承接项目,成果由全行业共享,而不是把财政研发经费直接投给某个企业。
    
    (2010-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