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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与浙能源集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11-11-28来源:浙大新闻办作者:潘怡蒙6993


    11月28日,浙江大学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浙能集团)在杭州签署《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大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在科技合作、成果转化、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深入持久的合作。浙大校长杨卫、浙能集团董事长吴国潮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浙江省人民政府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出席并见证签约仪式。
    
    在战略合作大的框架下,浙大还与浙能集团签署了2个补充协议和3个子项目协议。分别是浙能集团与浙大岑可法院士及其团队签订的《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院士工作站合作框架协议》和浙能集团与浙大热能工程研究所签订的《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合作框架协议》以及浙能集团与浙大教育基金会签订的《浙江大学浙能奖(助)学金协议》和浙能集团科服分公司与浙大能源工程学系签订的《生物质直燃发电相关技术研究合作协议》、《燃煤电厂汞污染控制技术研究合作协议》。
    
    根据补充协议,浙大将积极帮助浙能集团建立院士和博士后工作站,定期向浙能集团提供优秀科技成果信息,提供产业科技咨询。同时,浙大在为浙能集团提供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进修、深造支持的基础上,将推荐优秀博士生到浙能集团的博士后工作站工作,依托博士后工作站开展重大科技成果项目合作,培养、使用和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浙能集团在浙大建立“浙江大学学生实践基地”,提供浙大师生现场实习和工程实践的便利条件。
    
    根据子项目协议,双方共同开展燃煤电厂汞排放强度评估及汞控制策略研究。通过对现有燃煤机组汞污染控制技术的分析,在浙能燃煤机组汞排放计算数据和分析结果的基础上,评估现有汞排放控制技术,共同开展燃煤电厂汞污染控制关键技术研究,从管理、技术、经济等方面提出燃煤机组汞污染的最优控制方式,为各燃煤电厂汞控制方案提供有价值的指导性意见。设立的“浙江大学浙能奖(助)学金”,将用于鼓励、资助浙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成长成才。《生物质直燃发电相关技术研究合作协议》的签订,有力的拓展了浙能集团在生物质能燃烧利用领域。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2001年2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成立的省级能源类国有大型企业,主要从事电源建设、电力生产、煤矿投资开发、煤炭流通经营、天然气开发利用和能源服务业等业务。截至目前,浙能集团资产总额达1090亿元,净资产517亿元,控股、管理装机容量突破2200万千瓦,全资控股和代管企业近50家,已成为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浙江省净资产规模最大、总资产排名第二的省属国有企业和关系浙江省能源安全保障及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骨干企业。
    
    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龙、浙江省国资委主任陈正兴、浙大党委副书记任少波、浙能集团总经理童亚辉等出席了签约仪式。
    
    (潘怡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