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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委会审议通过“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4-03-12来源:作者:4771




    3月11日下午,中共浙江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召开第六次全体会议,听取审议了金德水同志代表党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的意见》,同意《浙江大学章程(草案)》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会议强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学校重点领域改革,是积极实施“六高强校”战略,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举措。号召全校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要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凝聚共识,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激发活力,深入实施“六高强校”战略,大力推进学校内涵建设,努力开创学校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而不懈奋斗。
    
    会议指出,大学章程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职能的基本准则。制定《浙江大学章程》,对于进一步理顺办学关系,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和学校治理体系,落实办学自主权,实施依法治校具有重要意义。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等任务,着眼完善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学校实际和改革发展要求的高质量章程。
    
    
会议原则同意《浙江大学章程(草案)》,要求在科学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文 宗耀文/摄影 卢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