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与省检察院签订院校双向交流协议

发布时间:2014-03-24来源:浙大新闻办






    3月24日,浙江大学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在浙大召开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工作座谈会,并签订了院校双向交流框架协议。校领导金德水、林建华、罗卫东、周谷平和光华法学院名誉院长王永明,与省检察院领导陈云龙、庄建南、张雪樵等进行了座谈交流,浙江大学校长林建华与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代表双方签约。
    
    
(摄影 卢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