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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法院携手浙大建立法官助理培养机制

发布时间:2014-11-12来源:杭州日报作者:通讯员 俞倪超杰 记者 黄洪连1054


    昨天,滨江区人民法院宣布,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正式合作建立了法官助理培养机制。
    
    
这对双方来说是一次全新的尝试。一方面,法院第一次借助高校法学院的人才优势,为司法队伍注入了新的力量;同时,这也是一个崭新的平台,能使法科学子对中国的司法实践形成更为清晰和准确的认识,从而成长为更加优秀的法学专业人士。
    
    
在合作培养中,浙大将安排符合条件的已免试读研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担任滨江法院的法官助理,任期半年至1年。法官助理主要辅助法官的日常工作,比如可以代表法官主持庭前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则须经法官审核确认;还可以在法官的指导下,草拟法律文书。
    
    
法院则指定法官担任法官助理的兼职实务导师,负责实务指导。
    
    (2014-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