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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动员部署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

发布时间:2015-04-29来源:作者:24137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浙江大学将从今年开始对所有79个一级学科获得授权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28种专业学位类别开展自我评估。4月29日下午,学校召开动员大会,动员部署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党委书记金德水、校长吴朝晖出席会议并讲话。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是我国学位授权审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每6年进行一次。评估工作分为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两个阶段,本轮评估2014-2018年为自我评估阶段,2019年为随机抽评阶段。评估工作以人才培养为主要目的,高校可依据自我评估结果,自主调整或申请放弃部分学位点;教育行政部门依据随机抽评结果,对学位点分别做出继续授权、限期整改或撤销学位授权的处理决定。
    
    
此前,浙江大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了工作实施方案。学校获得授权的79个学术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和28种专业学位类别参加自我评估,其中,2009年-2011年获得授权的14种专业学位类别参加2015年的专项评估。“评估工作由学校组织,学部监督、学院(系)实施。评估的标准和内容也由各学院(系)制定。”浙大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王家平介绍,评估工作采用“集中上报材料、学校分批评估”的方式进行。按照从严从优的标准,评估工作以国内同行专家评估为主,“我们鼓励并要求条件成熟的学位授权点进行国际评估或国际认证”。
    
    
金德水在讲话中指出,开展学位授权点评估、前瞻思考学科建设,既是贯彻执行上级文件要求的实际行动,也是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行使学科动态调整自主权的迫切需要,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逆水行舟的危机感、打翻身仗的责任感,不断增强建设一流学科的思想共识。要将学位点评估与学科评估工作有机结合在一起,以评促建、动真碰硬,重点在优布局、造高峰、促交叉、聚人才和国际化等方面破题,为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奠定扎实基础。要针对人才、声誉等短板,制定更具体的措施,充分发挥院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学科和队伍建设任务落到每个具体人的身上,更加有效地攻坚克难,形成全校上下支持学科建设的合力。
    
    
吴朝晖在动员报告中指出,开展学位点自我评估是学校促进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优化学科体系、建设一流学科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这一工作的基础性和系统性作用,积极探索学位点自我评估及成果利用机制,把学位点评估与学科评估结合起来,对学科的发展状况进行摸底和诊断,进而凝练学科建设的新思路和新举措。要进一步研讨、深化和完善业已形成的“分类统筹、一流牵引、主干强身、交叉驱动”学科建设共识,形成具体有效的学科建设思路和配套政策举措。要加强学位点自我评估准备阶段的顶层设计和方案策划,以及各学位点的责任落实和执行到位,全力保障学位点自我评估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会议由党委副书记严建华主持。副校长罗卫东、罗建红、张宏建等出席。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专业学位教指委委员,各学部负责人,各学院(系)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研究生和学科建设工作的负责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一级学科负责人、专业学位授权点(含领域)负责人,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等参加会议。
    
    (文 高楚清/摄影 古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