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浙江大学公布校训、共同价值观核心词及浙大精神的最新系统表述。浙大校训为“求是创新”,共同价值观核心词为“勤学、修德、明辨、笃实”,浙大精神为“海纳江河 启真厚德 开物前民 树我邦国”。
浙江大学于2012年12月以来,秉持“求是创新”校训,广泛开展“我们的价值观”大讨论活动,深入总结提炼共同价值观核心词及浙大精神。 活动开展以来,各院系、部门、单位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了共同价值观核心词征集、浙江大学核心价值观专项研究、“我们的价值观”提炼专题座谈会、“我们的价值观”征文等一系列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活动,举办各类座谈研讨40余场,组织讨论1000余次,共征集共同价值观核心词、浙大精神表述方案200余份,逐步形成了统一认识和一致的意见建议。
在充分讨论、凝练的基础上,2015年11月5日,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学校确立了共同价值观核心词及浙大精神。
校训是广大师生共同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与道德要求,“求是创新”校训是浙大人共同价值观与浙大精神的基础性要求,是对学校历史文化的特殊传承。共同价值观是基于特定社群对客观世界和社会的认知、理解、判断或抉择的共性概括,是认定事物、辨定是非的共同思维或取向。共同价值观核心词是针对浙江大学全体师生加以凝练的个性化价值表达,体现鲜明的行为导向和具体的价值判断。大学精神是大学自身存在和发展中形成的具有独特气质的精神形式的文明成果。浙大精神是学校办学过程中积淀而成的稳定的、共同的理想、信念和追求,是对校训与共同价值观的进一步升华,是引领大学办学与发展的精神力量。
学校要求,各单位要把校训、共同价值观及浙大精神融入到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的全过程,使其真正成为全校师生的共同心理、自觉意识和行为准则。要认真学习宣传践行校训、共同价值观及浙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践行活动与谋划“十三五”发展蓝图、全面深化学校综合改革和贯彻“六高强校”战略结合起来,将全校师生的思想统一到全面深化改革、提升质量内涵上来,加快推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进程。
(陆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