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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新规:优秀网络文化成果最高可认定国内权威学术期刊刊发

发布时间:2017-09-16来源:人民网作者:熊旭 吴思旻3902

人民网9月16日电(记者熊旭 实习生吴思旻)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网络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网络文化育人功能,探索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学校科研成果统计、各类晋升评聘和评奖评优范围,日前,浙江大学发布《浙江大学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最高可认定为权威学术期刊文章,引起广大师生热议。

《办法》针对对象为全校在职教职工及在校学生,其中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包括在报刊、电视、互联网上刊发或播报的,具有广泛网络传播的优秀原创文章、影音、动漫等作品,原创文章字数应不少于1000 字。

《办法》强调,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运用正确思想文化对各种社会舆论和价值观念进行引导,用优秀的文化内容引导人、陶冶人、激励人,努力营造适合于师生发展的网络文化环境,使之成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和提升浙大声誉的重要载体。

《办法》指出,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和《求是》杂志刊发,并形成重大网络传播的作品,可申报认定为等同于国内权威学术期刊刊发;在中央级报刊、电视新闻媒体刊发或播报,并形成较大网络传播的作品,在中央级媒体的网站及其“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官方移动客户端”(以下简称“两微一端”),其他主流媒体及其网站、“两微一端”和重要商业门户网站及其“两微一端”上刊发、转载,并产生重大影响、形成重大网络传播的作品,获省部级网络文化评选奖励的作品,可申报认定为等同于国内一级学术期刊刊发;在中央级报刊、电视新闻媒体刊发或播报,并形成网络传播的作品;在中央级媒体的网站及其“两微一端”,其他主流媒体及其网站、“两微一端”和重要商业门户网站及其“两微一端”上刊发、转载并产生较大影响、形成较大网络传播的作品;获教育部相关司局和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等厅局级网络文化评选奖励的作品,可申报认定为等同于国内核心期刊刊发。

对于这一举措的出台,浙江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应飚表示,“这首先是浙大落实思政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我们也想通过这样制度化的措施更多地鼓励广大师生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发出更多的正面观点、评论,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