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立法研究院暨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成立

研究院将着力打造“智能立法”特色品牌

发布时间:2018-01-21来源:浙大新闻办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以立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为中心,研究领域聚焦人大立法,适度关注行政立法及司法解释的浙江立法研究院暨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120日在浙江大学之江校区成立,全国人大法工委发来贺信。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辉忠和浙江大学党委书记邹晓东为研究院揭牌并致辞。

该立法研究院分别由浙江省民政厅和浙江大学批准成立,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作为主管单位,两块牌子、合署办公、成果共享,在发挥社会科研机构机制灵活优势的同时,整合浙江大学校内体制和资源,积极推进与各界的联系、合作和对接,推动立法学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借助大数据分析技术,打造全球“智能立法”标杆。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力伟主持仪式,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丁祖年出席仪式。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书记、副主席盛世豪与浙江省民政厅副厅长江宇宣读有关批准文件。浙江大学常务副校长任少波介绍研究院基本情况,副校长罗卫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任亦秋主持成立仪式后的研讨会。

王辉忠指出,立法研究院由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和浙江大学联合创办,旨在深入研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法理论,汇聚各方人才,汇集各方智慧,引领智能立法,提升立法研究水平,更好地服务立法工作。成立立法研究院,有利于推动地方立法工作更好地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更好地服务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打造一流立法智库,为高质量立法提供智力支撑,有利于推动理论和实践的深度融合,确保我省立法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他表示,办好立法研究院,要坚持高水平、高标准、高定位,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立法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要努力实现“四个一流”,即建设一流研究团队,打造一流研究水平,形成一流研究成果,提供一流服务,致力于建成全国性的立法研究高地,面向人大代表与立法工作人员的立法培训基地,打造立法工作的高端智库,形成专家参与立法的新型平台。

邹晓东指出,双方合作成立立法研究院,必将深入推动学理与实践的交汇融合,开创浙江省乃至全国立法工作的新局面。他指出,立法研究院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一流目标加强自身建设,要充分发挥浙大学科综合优势,打造研究院特色和品牌;要以立法实践为依托,着力培养汇聚一流骨干人才队伍;要全力服务“法治浙江”建设,积极探索立法实践新经验。他表示,要关注浙江改革发展中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增强立法研究的针对性、实效性,将把研究院建成推动科学立法的重要平台、促进民主立法的桥梁纽带,为服务“法治浙江”建设、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据了解,立法研究院秉持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研究理念,在丰富的立法实践基础上,以精准的立法对象意识、精干的立法框架、精细的立法方案等为视点,以规范分析、比较分析、社科法学分析、大数据分析等为方法,对立法领域中的基础性及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解决立法实践中遇到的重大立法难题,从而指导立法机关提升立法技艺。

在信息时代的背景下,“浙江立法研究院暨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一方面持续关注互联网等新兴领域的立法实践研究,发展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带来的法治生态建设。另一方面,研究院将探索运用大数据技术,打造“智能立法”,努力做到在各个立法领域、各个立法环节均有数据意识,均有数据支撑。具体实现,立法计划智能化——利用大数据技术精准寻找立法议题;立法设计智能化——利用大数据技术收集民意、构建制度框架;立法评估智能化——利用大数据技术分析法律制度实施情况等。

在人才培养与智库建设上,该研究院将搭建培养立法专业队伍的顶尖平台,打造汇聚国内外立法专家的一流智库,以人才护航立法质量。充分利用平台优势与机制便利,汇聚立法学名师大家,组建合理研究梯队,培养卓越拔尖立法人才;探索专家参与立法的新形式与新机制,最终实现智库保障下的高质量立法。

 

(文 柯溢能 / 摄影 卢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