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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园主要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01-09-19来源:浙江大学:求是新闻网作者:74604

    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是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有机组成部分,享受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以及国家、省、市关于高新技术产业的各项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自筹资金、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享受的主要政策是:· 企业所得税安15%税率征收,其中新办企业头两年免征;外商投资企业头五年实行“二免三减半”。出口产品产值达到总产值70%以上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 外商投资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和免交土地使用费十年,有关客商可办理临时居留证和多次往返的出入境签证。· 企业为同类任务在一年内需要多次出国境的,可简化出国(境)审批手续,可招聘外国专家,邀请外商洽谈。企业生产、科研性建设项目免交旧城改造补贴费和配套费;仪器、设备可快速折旧。· 企业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原料、零部件,可免征关税,免领进口许可证。有条件的企业,可设立保税创库和保税工厂。· 企业可自行确定机构、编制和用工形式,自行确定工资、奖励和津贴制度。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科技进步奖、或携资兴办企业,产值和利润达到一定数额的外地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杭州市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