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培养高质量的研究生,激励科学创新,配合学院研究生培养标准的实施,生命科学学院设立《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发表SCI/EI论文奖励条例(试行)》。 根据条例,学院将从有限的创收经费中提出一部分设立奖励基金,对以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生命科学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单篇被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按影响因子的大小进行奖励,其影响因子以上一年度的为准。奖励条例从2003年度开始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