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大学一年一度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已经如期开始。9月2日,学校发布了2005年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首次提出应聘教授职务至少有1位海外专家评审,以后逐步增加海外评审专家的比例。同时,学校不再制订教授任职的统一标准,而是由各学院参照国际一流大学相关学科教授的要求,结合本学科教授的水平来制订。
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关键是建设世界一流的师资队伍。据浙大人事处处长张宏建介绍,根据学校学科和队伍建设发展的实际情况,今年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近年来最大的一次调整。特别是教授职务的评聘,包括资格审查、任职条件、考核工作和程序等方面都有较大变更。
实施意见在评聘职务的程序中第一次确定了评聘教授职务(含科学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正高职)的个人材料需送校外5位同行专家评审,其中理工农医各学科从今年起应至少有1位海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同行专家评审。同时,今年开始晋升教授者还需有校内本学科和相近学科两名专家的推荐。引入海外专家参加教授职务的评审,将促进教授与世界一流大学教授间的交流与合作,增强国际化程度;而增加两名校内专家推荐,是为了考量教授的整体素质,要求教授除了自己的研究之外,还必须关心学校的工作,学科的建设,在教书育人上要有所建树。实施意见还指出,2007年起,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原则上也将至少有1位海外专家评审。海外评审专家的比例也会进一步增加。
实施意见中教授职务的评聘变化最大的是任职条件。与以往不同的是,教授任职条件不再由学校统一制订标准,而是由各学院参照国际一流大学相关学科教授的要求,结合本学科教授的水平来制订,经学校认可后执行。张宏建说,以往按照学校统一制订的标准,一般是理工农医和人文社科各一大类,无法兼顾到每一个具体的学科。新标准按照国际一流的建设目标,根据不同学科的具体情况由学院制订标准,更科学,更严格。
另外,在实施意见中首次在教师和卫生技术正高级职务的评聘中试行专家保荐制度,对暂时难以衡量学术(技术)水平或需要超常规晋升的人选进行专家担保推荐,并对专家的人数和水平作了明确的规定。保荐制度为保密等特殊行业无法通过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和成果的高水平人才晋升高级职务创造了条件,进一步完善了高级职务评聘的体系。
张宏建强调,各级职务的评聘并不是要求申报者对照条件去努力,关键是要考察申报者的总体水平是否达到或者接近一流大学师资水平的要求。职务评聘工作的目的是要调动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其它各项工作的积极性,做到人尽其才。
据介绍,实施意见首次对符合计划生育要求的育龄女教师,在考核年限内工作业绩的统计方法作了单独规定,以保障女教师的权益。为了保证相关政策的连续性,实施意见还对相应条款在今后的调整提出指导,同时,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原则上仍实行有限次数申请制度。
(高楚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