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00多个研发合作项目,6个万亩示范基地,2000余人次师生参与……这是浙江大学交出的一份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答卷”。浙江大学与湖州市合作共建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一年多来,产生了明显的示范效应、集聚效应、辐射效应和引智效应。
湖州市毗邻安徽、江苏,属于“发达省份的后发地区”。2006年5月,浙江大学和湖州市共同启动以“1381行动计划”为主要内容的实验示范区建设。所谓“1381行动计划”,是指建设“一个区”(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试验示范区)、“三个平台”(科技创新平台、人才支撑平台、体制机制创新平台)、“八大工程”(产业发展工程、村镇规划建设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生态环境工程、公共服务工程、素质提升工程、社会保障工程、城乡综合改革工程)、“百项重点项目”。“1381”直指制约湖州新农村建设的三大软肋,即技术缺乏、人才匮乏、体制机制不健全,可以说是抓住了“牛鼻子”。据统计,目前该计划已实施各类科技项目303个,总投资34.5亿元,现已完成118项,完成投资11.1亿元。其中省级科技项目8项、国家创新基金项目1项、重大科技专项项目3项。同时,浙大还选派26名高层次人才到湖州挂职,服务、指导合作项目的开展;组织教师、研究生和本科生2000余人次到湖州开展科技服务活动,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校地共建新农村实验示范区的建设实现了成功开局,并被誉为“湖州模式”。
作为浙江省高等教育的“龙头”,浙江大学集聚学科和人才的优势,全面服务浙江的新农村建设。一方面,学校与省内各级地方政府建立全面合作关系,通过合作共建研发、创新中心,建设产业基地,开展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各类培训,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学校专门派出骨干教师担任地方挂职干部,做好实验示范区(点)工作。
为了更好地服务浙江“三农”工作,浙大又主动改革体制机制,面向全省成立了国内高校首个现代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集聚校内涉农专家和教授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同时设立“推广教授”职称系列,鼓励教师走进新农村建设第一线自主创业,建立示范推广平台。统计表明,目前学校已与浙江省全部11个地级市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或科技合作关系,共有近100名教师到浙江省6个地级市及所属县区挂职。
与此同时,浙江大学积极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将学校在东部地区开展新农村建设的成功模式和经验辐射到西部。在推动浙江省企业与西部地区开展合作的同时,浙大还将自己在湖州和龙泉、象山等地共建新农村实验示范区、示范点取得的成果应用到西部地区,服务当地的新农村建设。2007年,浙大教师叶明儿把在浙江青田县实施“传统稻鱼共生农业系统”保护与发展工作取得的实际经验和创新技术,推广到贵州湄潭,当年就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每亩增加产值1128元,1200多亩示范推广基地共为当地农民增加收入150万元。浙江大学和湖州市还积极开展与广西宜州市的合作,三方在不久前召开的第四次东盟会议上签订“共同推动宜州蚕丝业发展协议”,推进“东桑西移”,实现政产学研跨区域、宽领域、高层次的合作,促进了东西部互动发展。
此外,浙大还充分利用自身在国际交流中的有利条件,把新农村示范区作为扩大开放的桥梁和纽带,打造成一项引智工程。学校主动安排来访的外国专家、农业官员和企业家到示范区参观和交流,加深他们对中国“三农”的了解,寻求合作机会。先后组织了30多个非洲国家的农业官员、14家荷兰企业的代表、泰国16所大学农学院院长和日本的循环经济专家组对湖州新农村示范区进行考察。日本多所高校甚至要与浙大合作,在湖州开展“和谐社会综合示范区”项目建设。
日前,浙江省委副书记夏宝龙对浙大参与新农村建设、服务地方发展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合作共建新农村为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和人才培育开辟了广阔空间,是教学科研走产学研结合道路的成功实践,符合高校改革发展大势。
(记者朱振岳 通讯员高楚清 沈文华)《中国教育报》2008年3月22日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