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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显:中国的法学精英教育

发布时间:2015-01-23来源:浙大新闻办作者:王若青98366


    
中国法学教育分哪几类?
    

    根据法学教育的方向、功能、体系、教师队伍建设等因素,可以把中国法学教育体系划分为精英教育、职业教育和大众教育三类。
    
    法学精英教育以培养具有很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声望的法学家为己任,塑造法学家团队。
    
    第二种是法学的职业教育。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法律专业队伍的专门化、职业化、正规化的建设。这个专业队伍包含着立法工作人员、执法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
    
    第三种就是法学的大众教育。指面向社会、公众、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
    
    
法学精英教育怎么做?
    
    
精英教育就是要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知识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体系等四个体系的教育和培养。
    
    一个法学专业学生,特别是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如果能够在这四个体系方面接受卓有成效的教育,并且有非常深刻的理解和准确的把握,那么离法治精英的距离就非常接近了。只有在这四个体系的教育方面卓有成效,才有望成为治国理政的精英人才、法治建设的精英人才。
    
    
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知识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知识体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法律规范体系,二是法律制度体系。
    
    到2011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目前,中国已拥有宪法1部,其他有效法律242部,行政法规721部,地方法规9200多部。如果再加上两万多部国务院部门规章和省级人民政府的政府规章,我们的总量是30000部,已经成为世界上的法律大国。
    
    法律制度体系包括的内容非常广泛。比如说规范和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法律制度、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法律制度、规范和保障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度、保护环境资源和生态文明的法律制度、行政管理法律制度、司法与诉讼法律制度、涉外法律制度等等。在每个制度之下又包含着许多具体的制度,比如司法制度就包含着审判制度、检察制度、审查制度等等。就审查制度来讲,还包含着审计制度、辩护制度、证据制度等等。就是在证据制度下面,还包含着一系列规范所构成的具体的制度,比如有严格的证据规则、非法证据排除、科学证据等等。
    
    
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可以说是一个体系完备、逻辑一致、结构严谨的有机整体。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主要法律部门的核心理论和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三大板块。从内容上还可以分为法理学层面的基本理论和宪法学、民法学、商法学、行政法学、诉讼法学、环境法学、国际法学等部门法学当中起支架性作用的理论。
    
    理论的教育在我们法学教育中还相当薄弱。我给博士生上课,就提出这些问题:什么是司法?什么是司法权?什么是司法权运行的规律?什么是司法的一般职能和中国司法的职能?没有一个同学能够说得很准确。再比如,司法权是一个什么权力?如果司法权是一种判断权,那么检察机关行使的权力是不是司法权?司法权运行的规律是不是就是裁判权的规律?
    
    作为法治精英群体,一定得法治理论、法律理论和法学理论三个层面理解得非常精到。当年美国总统尼克松讲了一句话,他说从事公共事务的角度来讲,他在大学法学院里面受教育最深的还是理论的教育。
    
    
如何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
    
    
张文显:法治话语体系是由诸多关于法治理念、信念和实践经验等构成的思想体系,它以民族语言的形式集中表达了一个民族和一个时代关于法治理念的理解,并担负着辩护真理与合法性的宏大理论话语。法治话语体系的形成是以成熟的理论体系为基础的,可以说是法治理论、法学理论体系发展的高级阶段。法治话语体系也代表了一种价值和信仰体系,而且法治体系的形成也有助于这种价值和信仰体系在社会中的建立,这是话语的观念功能和价值建构功能所在。正因为价值和信仰体系的确立,法治话语体系的形成方能体现一种成熟的得到普遍接受的获得内在认同的法治理论观点和理论体系。
    
    任何一个法治话语体系都包括形式层面的,也包括实际层面的。比如说形式层面的,我们现在也讲法律应当具有一般性、清晰性、不矛盾、连续性、稳定性,不溯及既往。但是我们同时也讲实际的法治。四中全会充分体现了形式法治与实际法治的结合。比如说四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法治必须依靠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人民是法治的主体,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法律红线不可以逾越,法律底线不可碰触,等等这样一些经典性的话语,可以说都是中国共产党原创性的法治话语。这个法治话语体系的形成意义非常重大。我们现在不仅是法治话语的输入国,同样也是法治话语的输出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法治理论体系的形成,必将打破西方法治话语体系的支配地位,消减西方法治中心主义的影响,必将提升中国在国际社会的法治话语权和影响力。
    
    
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体系?
    

    
法治实践体系是描述一国法治运行与操作规范化、有序化程度,表征法治运行与操作各个环节彼此衔接、结构严整、运转协调状态的概念,也是一个规范法治运行操作,使之充分体现和有效实施法治核心价值的概念,它既是一个描述的概念,也是一个规范的概念,也就是说既描述法治体系是什么样,又规范法治体系应当是什么样。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是要形成完备的法治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等五个体系,并要大力促成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人才强法等五个局面。
    
    过去讲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是有机统一的,但是没有回答一个核心的问题,统一到什么地方?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对这个问题破了题。他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制度载体。也就是说“三统一”,统一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以,它才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当代中国最伟大的法治实践,包括了立法实践、执法实践、司法实践、法治监督实践、法治保障实践等等,这就是实践体系。
    
    (根据张文显教授2015年1月10日在浙大文科资深教授授聘仪式上的报告录音整理 未经本人审阅 录音整理:王若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