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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医妇院获“母婴友好医院”称号

发布时间:2015-12-03来源:浙医妇院 作者: 孙美燕作者:29563


    近日,浙医妇院获“母婴友好医院”称号,受到中国妇幼保健协会表彰并授牌。
    
    
据悉,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在国家卫计委及世界卫生组织的支持下,组织专家制订了《中国妇幼保健协会母婴友好医院十条标准》,并于2014年启动了“创建母婴友好医院示范项目”。实施一年后,全国有43家医院获得首批“母婴友好医院”称号。浙医妇院为浙江省唯一获得该荣誉的医院。
    
    
授牌仪式上,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同时启动“学习国际产科管理服务新模式示范项目”及“全国孕妇学校师资示范演讲竞赛”,浙医妇院产二科护士长李雅岑获得该演讲比赛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