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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公正公开 规范有序搞好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2001-12-06来源:浙江大学:求是新闻网作者:10838

——新校区建设工作见闻之三
    
    特约记者 李五一
    
    11月19日下午四点半,校行政楼第三会议室正在举行新校区一期教学区建筑主体工程决标会议,这是新校区工程启动以来工程量和投资额最大、标段和参加投标单位最多、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最高,在整个新校区建设工程中最为重要的一次招标。会上,新校区招投标领导小组全体成员首先听取了副校长卜凡孝对这次招标情况的简要介绍;其次评标工作小组负责人向与会人员分发了经省重点办审核的开标记录、评分汇总表、各标段得分前两名的单位及其报价;再则,有关人员宣读评标报告,汇报整个评标过程中专家们的意见,对评标结果作了说明;最后经过与会人员的讨论和评议,经无记名投票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各个标段均为得分最高的单位中标。他们是一标段——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标段——浙江省东阳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三标段——浙江东海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四标段——浙江兴润建筑有限公司,五标段——广东中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六标段——浙江金华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七标段——浙江中达建筑有限公司。七个标段的总报价为25059.04万元(不包括甲供材料、设备及附属工程),建筑总面积为28万平米(尚未包括图书信息中心、食堂及学生公寓)。历时二个月我校历史上前所未有、甚至可以讲是浙江省民用建筑规模和标底都前所未有的一次重大招标终于划上了比较圆满的句号。
    
    新校区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招标工作是否公平、公正、公开,是否规范有序,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的投资,直接关系到我校党风建设、廉政建设。因此,学校党委十分重视这项工作,早在5月中旬,新校区基本建设指挥部组建不久,校党委副书记、校纪委书记郑造桓和副校长卜凡孝就组织有关部门领导和指挥部全体成员,逐条、逐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研究决定成立新校区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郑造桓和卜凡孝担任组长。领导小组要求指挥部尽快制定出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要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互相监督、廉洁奉公。紧接着还成立了新校区招投标工作监督小组,由郑造桓副书记任组长,纪委副书记曾华生同志任副组长。郑造桓多次在领导小组会议上对廉政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强调新校区工程不仅是一流工程、优质工程、高效工程,而且还必须是透明工程、阳光工程、廉正工程。指挥部根据学校的要求,专门制定了六条廉正公约,分发给指挥部每一个成员,和每一个投标单位和施工单位,悬挂在各个办公室的墙壁上,心昭天下,警示众人。
    
    从今年5月以来,新校区工程一共进行了三次重大招标活动,一是5月份的土石方回填工程施工招标,二是8月份的桩基工程施工招标,三是最近的教学区建筑主体工程施工招标。纵观整个招标过程,每一次招标都是在领导小组的直接指导下进行的;每一个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都通过领导小组的认真讨论出台;每一个环节都按照我国招投标法的规定严格执行;每一次会议都主动邀请招投标监督小组成员参加,自觉接受他们的全过程监督;每一个决策都体现了领导小组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工作原则的力度。(关于“教学区建筑主体工程施工招标”的报道见“相关新闻”)
    
    通过教学区建筑主体工程施工招标这样一次重大招投标的实践,参与工作的同志们有三点深刻的感触:一是学校领导重视,组织工作严密,防范措施得力是顺利完成这一艰巨任务的关键。二是通过招投标的激烈竞争,使学校的工程投资得到了较大幅度的节省。在这次投标中,与国家定额预算相比,最终报价的优惠幅度一般都在18%—21%,总计降低造价约6000万元。三是学校领导以及有关方面排除各种干扰,顶住各种压力,不干预招投标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使得这次在浙江省也比较少见的民用工程重大招投标取得了成功。省重点办分管我校这次招标工作的林亮同志不无感叹地说,浙江大学招投标工作确实规范有序,新校区开工以来,这么大规模、这么多标段、这么多次数的招标,到目前为止只是接到了几个电话了解情况,还没有收到一封举报信,实在是难得,这是我省这几年以来所少见的,同时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浙江大学在公平、公正、透明、廉政上还是做得不错的。
    
    当然,这并不等于说新校区的招标工作已经做得十全十美。新校区招投标领导小组、监督小组以及指挥部全体成员都知道,我们尚需进一步总结经验,努力提高工作质量,时刻不忘反腐倡廉,加强防范意识,把下一步还要举行的建筑工程施工招标、甲供建筑材料招标、设备招标以及绿化工程招标等工作继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有序地做好这项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