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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未发现与“瘦肉精”相关的研究项目

发布时间:2011-07-27来源:作者:6008


    记者从学校有关部门获悉,学校高度重视本校教师邹某涉及瘦肉精案件的有关报道。浙大科研和实验室管理部门对校内科研合同及项目进行了排查。结果表明,校内研究机构未发现与涉案企业有科研合作关系;邹某所在的饲料研究所对国家相关法规出台后开展的科研项目也进行了排查,未发现有与农业部1997年《关于严禁非法使用兽药的通知》、2002年176号和2010年1519号公告中先后列出的包括苯乙醇胺A在内的“瘦肉精”相关的研究项目。
    
    据悉,邹某已经于7月27日回到杭州。鉴于案件整体调查尚未结束,学校日前已经作出决定,暂停邹某所担任的校内职务及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待有关方面作出明确的调查结论后,视情进一步作出处理。
    
    学校有关方面负责人强调,教师在科研教学活动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规范。学校对违背科研法规和社会公德的单位及个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欣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