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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召开专项检查动员汇报会

发布时间:2011-09-26来源:作者:3176



    9月26日,教育部专项检查组来浙大,就浙大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按照检查工作日程安排,当天上午,浙江大学召开动员汇报会,对此次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听取学校贯彻落实两项廉政法规的情况汇报。
    
    
浙江大学党委书记金德水和检查组组长、大连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姜德学在会上讲话。浙江大学校长杨卫主持会议。浙大党委常务副书记、校纪委书记陈子辰代表学校作工作汇报。会议还就浙大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执行“十不准”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
    
    据悉,本次专项检查由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共成立了15个检查组,于9月15日至29日对75所部属高校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方式包括召开专项检查动员会,进行民主测评,听取学校贯彻落实工作及开展自查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以及向学校主要领导反馈情况等。
    
    姜德学在讲话中对专项检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他说,学校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要整改提高,务求实效,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要积极参与,献言献策,对检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此次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意义重大,希望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和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并支持专项检查。
    
    
浙江大学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与学校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2010年,《规定》和《准则》颁布以来,浙江大学把贯彻落实《规定》和《准则》以及《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十不准》作为重要抓手,健全责任体系,加强宣传教育,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中央和教育部规定的各项要求。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浙大在2010年以来多次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再次组织了全面深入的自查自纠。
    
    
(文 高楚清/摄影 卢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