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手机版栏目  要闻

浙江大学新设优质教学奖

发布时间:2012-03-13来源:作者:6216


    近日,学校印发了《浙江大学优质教学奖评选暂行办法》,以表彰和奖励教学质量优秀和课程建设改革成绩突出的教师。这是继设立“求是特聘教学岗”、建立“教师教育教学促进与发展中心”之后,学校又一项引导教师潜心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举措。根据办法规定,学校将在3月里向院系下达推荐名额。
    
    2010年,学校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建立健全教师参与教育教学的激励与保障机制”的目标。期望通过评奖评优等措施,明确与强化教师的教书育人职责,加大教师在教育教学上的投入,倡导教师安排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加强与学生交流。鼓励教师热爱教学并积极投身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充分发挥广大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办法公布了优质教学奖的设置与评选条件。据了解,优质教学奖每年度组织评选一次,设一等奖和二等奖,其中一等奖10名、二等奖80名。优质教学奖的奖金额度为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2万元。学校每年3月发布上一年度优质教学奖评选通知,各学院(系)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推荐优质教学奖候选人,学校将组织由学校主管领导、有关部门和学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组对候选人进行评议。评审结果将上网公示。
    
    优质教学奖评选办法除对教学质量、水平提出明确要求之外,还规定推荐参评的教师当年度授课学时数应为所在学院(系)同类岗位教师的前三分之一。
    
    (欣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