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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驾驶”的双重悖论及其解决

发布时间:2019-03-03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作者:郭喨 唐兴华3332

“无人驾驶”正在驶来,而且,无法阻挡。乐观的估计是,无人驾驶车辆2020年开始上路,然后,未来20年里路面呈现出人类驾驶员与人工智能驾驶员并驾齐驱的热闹场景;2050年后,人类驾驶员逐渐消失;最后,人类自己驾车上路成为非法行为(这将首先在高速公路上实现),我们的车辆全部交给机器驾驶。

如果没有大的意外,我们这一代人就可以亲眼目睹这一场景。

当然,为了接近这个伟大时刻,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无论是技术层面还是政策、监管层面,以及伦理和法律层面。这之中,最为核心的问题是无人驾驶的“上路标准”确定与无人驾驶的事故责任分配。

 

无法阻挡的“无人驾驶”

无人驾驶,好处多多。

研究者指出,“在增强高速公路安全、缓解交通拥堵、减少空气污染等领域,无人驾驶会带来颠覆性的改善。”首先也是最重要的,是生命的拯救。比如美国,每年有32400人死于车祸,而中国——多达二十六万人!快赶上一个小型县城的人口了。刘少山等指出,“几乎可以肯定,在这方面,无人车将带来大幅改善,避免车祸伤亡。”美国伊诺运输中心的预测显示,如果路面上90%的人类驾驶汽车变成自动驾驶的,那么美国每年可以减少21100人死于车祸之中。这一“救命效应”对于中国的将更加可观,自动驾驶的广泛实施将带来车祸死亡人数数量级的下降。其次,另一个惠及全民的影响则包括,显著减少空气污染,以及缓解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题。汽车文化的未来将是“共享汽车”——至少共享将成为主流、占据相当的比例,“独享汽车”则逐步减少,从“一人一车”乃至“一人多车”到“多人一车”。毕竟,本质上你需要的是便利而隐私的空间移动服务,而不是一个铁盒子。

无人驾驶有着解决这些汽车病问题的独特优势:(1)“无人驾驶能提高燃料效率”(实际上核心是提高能量转换效率,未来的无人驾驶车辆注定是电能而非燃料能驱动的),同时拥有更高比例的拼车乘客;(2)无人驾驶车辆的行车速度更快、行车和停车间距更短。更短的行车间距会引发减少风阻的“弹弓效应”,“成批的无人驾驶汽车、卡车可以组成紧密的编队抵近行驶,进而节省能源。”更短的停车间距将提高停车场停车效率,研究指出,“无人车能将每侧人为预留的空间减少10厘”,以我国为例,每个大车位可以节约超过一平方米的土地;(3)与智能交通系统(如V2IV2X)协作、车流量的精准预测和运筹学原理的普遍运用将显著提升整个公路交通系统的运输效能。

然而,无人驾驶也面临一些相当难解的问题。比如其“双重悖论”。

 

“无人驾驶”的双重悖论及其解决

在监管和公共政策、伦理与法律方面,“无人驾驶”也面临着不少问题,面临着双重悖论。

“无人驾驶”的双重悖论分别是其“行动者悖论”和“旁观者悖论”(关于“行动者”与“旁观者”的概念及其定义,参见郭喨《“行动者品质”与“旁观者姿态”》一文)。首先为人们所熟知的一个悖论是“旁观者悖论”,也就是著名的“电车难题”(Ttolley Problem)的自动驾驶版。

悖论一(“自动驾驶的旁观者悖论”):自动驾驶车辆在面临紧急情况下如何回应,按照什么标准给生命和财产赋予合理价值,如何进行风险分配?

例如,如果车祸的发生不可避免,无人驾驶汽车是决定撞向路旁的一名儿童呢,还是牺牲车内的五名成人呢?然而,自动驾驶技术的专门研究者常常将之视为一个“虚假悖论”,一个对自动驾驶而言实际上并不存在的悖论。胡迪·利菩森等指出,“为何人凭直觉做出的碰撞决定就可以被接受,而汽车的碰撞处理由于提前被设置好,就成了道德问题?”他们的理由如下:第一,无人驾驶汽车的“驾驶”更为理性,能够快速进行风险和利益分析,这比一个自私、疲惫的醉汉(即代指普通人类驾驶者——笔者注)的决策要好得多;第二,无人驾驶拥有360度的感知器,掌握的信息也更全面。他们认为,“自动驾驶汽车将会挑战我们的价值观和可靠性,并把驾驶从凭直觉转换到单纯依靠数据和逻辑。”而其成为“虚假悖论”的另一个重要理由在于,在真正“无人驾驶”的世界里,并没有“碰撞”!。首先当然是驾驶安全性的大幅提升,其次还在于,在作为“行动者”的无人驾驶的决策系统中,与其他车辆的“碰撞”几乎是一个不可能事件——并不是旁观者们所想象的“只差一点点”,差了10厘米就碰到了;实际,稍微深入了解一下无人驾驶的路径规划系统就会发现,那“一点点”在路径规划里是“无穷大”!是悬崖和地狱。对无人驾驶车辆而言——“他人即地狱”,不可碰、不可近,很可怕。当然会有人跳出来反驳,你看现在上路的无人驾驶车辆都撞了多少回了;这很对。问题是现在上路的车辆都不是无人驾驶车辆,而是商家将L4级别以下的辅助驾驶车辆吹嘘为“无人驾驶车辆”——比如特斯拉。真正无人驾驶车辆的碰撞必然发生在“不可控”状态——比如后车高速撞击,比如翻滚中。一个不可控的车辆是无需负责的。无人驾驶汽车的设想中的道德问题并不是基于“驾驶过程中,计算风险和价值哪个优先”的事实。所谓的道德问题实际上是因为这些计算是由人工智能得出的结果。关键的问题并不是无人驾驶车辆是否“具有道德”,而是预先设置的紧急情况下风险分配的逻辑是怎样的。

在《人工智能革命与人类命运》一文中,我们已经指出了技术专家与哲学家在人工智能及其第一应用自动驾驶技术上的紧张关系:“技术专家忙于解决具体的技术问题,此次革命的风险尚未在技术研究领域彰显;而哲学家则由于缺乏实证的证据和对此类技术本身的认知隔阂而无法切入技术体系内部——这体现了在人工智能问题上,哲学家、科学家与工程师之间缺乏有效的交流。”“自动驾驶的旁观者悖论”只是哲学家作为“旁观者”的一种诘问与合理关切,在实际中的确意义不大。

悖论二(“自动驾驶的行动者悖论”):我们为了“更加安全”的理由拥抱自动驾驶,但是当前的自动驾驶中,是否机器越“辅助”,人类越危险?现实的问题在于,在走向自动驾驶的过程中,机器要不要“辅助”人类?我们是选择机器是间接“辅助”还是直接“替代”人类驾驶?

——这一悖论的背景知识在于,机器越“辅助”人类驾驶,人类越不安全!该事实与大多数人的直觉相反。这也表明,自动驾驶的发展从L1L2L3L4级的“顺序模式”其实是一种“困难模式”,自动驾驶对人类驾驶的替代很难是一种渐进式、逐步替代的“渐变”——这是我们人类、以及“中层和底层控制”经验更为丰厚的传统汽车厂商所青睐的。“渐进式演变策略的核心假设在于,当有突发情况出现时,应该有警示或震动提醒驾驶员需立即回驾驶位以处理情况。”然而,辅助的自动化会诱使驾驶员注意力从道路上引开、并损害驾驶员对紧急情境中的关键因素进行迅速识别和适当处理的能力。实验研究也充分表明了这一点: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的一项研究表明,“大多数驾驶员在有技术辅助他们驾驶的时候,都不自觉地犯下了三种以上常见的危险驾驶问题:到后座拿东西,打电话,以及收发邮件。…同时,驾驶员的视觉注意力也会下降。当车道保持系统接手方向盘时,驾驶员的注意力就会完全游离。”胡迪·立普森指出,“人类和机器人不应轮流掌握方向盘”。突发事件发生时,车辆的驾驶权正好“交还”给“完全心不在焉或处于沉睡中的驾驶员”,这可能引发灾难性的后果。因此,将“驾驶车辆”的责任同时分散给人类和机器驾驶员是一件非常危险的行为。自动驾驶应该一开始就是一种机器“完全替代”的驾驶,换言之,应该直接开发L4及以上级别的自动驾驶车辆。无人驾驶汽车的发展没有所谓的中间地带,人和机器不应该共同掌握方向盘。直接发展L4级别及以上的驾驶,既能够完全解放人类双手双脚,又能大大提高驾驶的安全性、缩短无聊的驾驶时间、节省空间以及提供便利性,成为未来无人驾驶大力发展的趋向。然而,不排除我们人类社会的认知惯性大于自动驾驶发展的内在逻辑,也就是政府、企业和社会选择了一种从L1L5级别的“渐进式发展”,这样的话,社会将付出更多的安全代价——有时候是生命的代价。我们悲观地预测,这种最危险的“渐进式”恰恰是人类走向自动驾驶最有可能的技术路线图。

随着无人驾驶技术难题的化解和悖论的破解,我们终将引来一个无人驾驶的时代。那个重新定义我们生活形态的时刻,正在驶来!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专项课题“新时代中国特色创新文化研究”(18VSJ089)阶段性成果)

(作者:郭喨,浙江大学科技与法律研究中心/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唐兴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原载于《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212日 “科学与人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