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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司法合作座谈会在浙江大学举办

发布时间:2019-04-22来源:浙大新闻办作者:樊畅1562

为落实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青岛峰会)上的讲话精神和第十三次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最高人民法院于4月14日至26日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培训基地举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法官研修班。

4月21日,该研修班部分法官赴浙江大学之江校区参访,并就“一带一路”司法合作相关问题召开座谈会。来自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巴基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4个国家的19名法官参加座谈,其中包括巴基斯坦最高法院大法官马希尔•阿拉姆等。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许惠春致欢迎辞表示,此次座谈会旨在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法治关切和需求,促进国际合作交流,夯实“一带一路”建设的法治基础。相信此次座谈将进一步促进“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司法合作,增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整体合力。

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浙江大学国际战略与法律研究院院长王贵国,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马光,分别围绕对“一带一路”的认识与看法、语言与司法合作间的关系话题作主题发言。

在交流环节中,各成员国法官对中国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司法合作的举措表示高度赞许,并就司法合作相关具体问题开展专题研讨,共谋国际合作,共建司法未来。

(图文 樊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