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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供给侧改革思路建设长三角科技创新体系

发布时间:2019-10-13来源:浙江日报作者:魏江762

长三角一体化创新的关键是建设好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使长三角区域建设成为全国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引领示范区和全球领先的科技创新高地。由于长三角区域内三省一市在产业结构和资源要素条件上具有很高相似性,要一体化创新,应该抓住增量创新、赋能创新,也就是通过协同创新为三省一市创造增量价值,创新体系能够为各类创新主体赋能。

具体地,要建设起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应该贯穿四方面的基本逻辑。第一,要激发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主体参与一体化创新的内生需求,关键是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长三角一体化创新不能仅仅依靠政府一厢情愿来推动,关键是要让区域内企业共享一体化创新带来的成果,或者是域内企业通过协同创新共同提升全球竞争力,也就是解决好企业、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的内生动力问题。第二,要激发创新主体的内生动力,核心问题是让创新要素按照市场机制实现有序流动。这就需要具备四个条件:三省一市适度错位发展,优化产业生态空间布局;完善要素市场,促进创新要素在区域内低成本流动;拆除制度藩篱,让创新要素跨行政边界流动;全球化导向,让三省一市协同去整合全球创新资源。第三,要实现创新要素的有序供给和市场配置,需要解决好人才生态系统、科技金融系统、网络基础系统、技术供给系统,最大程度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解决好三省一市之间的高端人才有序供给、科技金融有序供给、数据资源有序供给、技术资源有序供给。第四,长三角科技创新一体化,最大的困难是消减制度障碍。要把制度创新作为突破点,包括考核制度、分配制度、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

要处理好长三角一体化创新的四方面基本逻辑,目的在于能够为增量创新和赋能创新提供源源不断的高质量创新要素。为此,需要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角度抓好四大重点,推动长三角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第一,着力构建一体化人才生态系统。长三角人才生态建设要以人才要素的优化配置为目标,促进创新人才的自由流动。当前,长三角各省市高端人才结构不均衡,应充分利用江苏、上海人才的溢出效应,促进浙江、安徽的高校在上海、江苏的一体化布局,实现结构均衡、自由流动的长三角一体化人才生态系统。第二,着力构建一体化科技金融系统。建立长三角科技金融创新集群特区,依托自贸区、科创板等政策,推动金融科技与数字科技高度融合,成立数字科创母基金和母基金小镇,设立科技金融创新示范特区。第三,着力构建一体化基础设施系统。关键是建设好数据时代的智能基础平台,基于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建设好全球领先的“云管端”新型基础设施,超前布局全球领先的一体化数字基础设施。第四,着力构建一体化科技供给系统。具体突破点:打造G60科创走廊和试验区,把试验区建成技术辐射源;互设科创飞地,打造开放性、交互性合作平台,设立多点协同创新基地;“走出去”共设海外科创平台,三省一市共设科创母基金,共同投资海外技术平台;共设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探索“政府引导、联合共建、市场化运作”,线上线下联动的专业技术服务体系。

制度创新是长三角一体化创新的唯一突破点。制度不创新,长三角一体化创新就是空谈!为此建议:(1)以增量创新和赋能创新为基本出发点,建立区域内部创新要素供给的统一市场,打破制度藩篱。(2)三省一市逐步让渡一部分的事权和决策权给地区协调机构,将协调机构做大做强。(3)遵循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在容易取得共识和能获得早期共同收益的领域先试行,再逐步深入到相对复杂、协调难度高的领域。(4)改革三省一市的绩效考核制度、收益分配制度、基础设施共享制度等,借鉴欧共体的经验,更高层次做好顶层设计。

(作者:魏江,浙江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原载于《浙江日报》20199298版。)